论坛观点 | 李学海:《外商投资法》意味着中国对外开放迈出了很大一步

2019年4月30日

李学海,CCG副主席、美国威特集团董事长、美国中国总商会副会长

   2019年4月14日,由全球化智库(CCG)、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CAFIEC)和联合国驻华代表处(UN China)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与全球化论坛”在京成功举办。美国威特集团董事长,美国中国总商会副会长,CCG副主席李学海在大会论坛四上围绕“更加开放的中国:《外商投资法》细则与对话投资新前景”发言。他指出,《外商投资法》是中国在扩大开放的道路上迈出的很大一步。

以下是全文观点整理:

我想分享两点看法,与以前的《外资商法》相比,《外商投资法》有什么更进一步的开放性?如何促进外商投资?它的总则非常清楚,是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而且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很多新的,以前没有的,非常明确的条款,包括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之前,一事一批,层层审批,很多行业不能做,现在给外商有一个明确的国民待遇,还有负面清单的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公开地发行股票、债券等,进行融资。以前外商投资有很多限制,比如,要借到钱融资,总投资的35%以上一定要是自有资金;而且,在中国的业务范围变成投资公司的门槛非常高,要最少几亿的资产,等等。现在明确了可以进行投资。另外,之前《外资商法》提到外资只能直接投资,现在则是可以直接和间接投资,可以购买债券、股票、金融债券等;还明确规定了禁止用行政手段转让技术。此外,还有很多具体的与以前完全不同的新的规定。所以,从改革开放至今,《外商投资法》是中国在扩大开放的道路上迈出的很大一步。

过去的30年间,海外华人、华侨、华商在外商投资中占了70%以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形?初期是领导可以批投资,后来有了《外资商法》等等,但都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海外华商由于熟悉中国和外国的法律,在中国碰到问题有机会可以协调解决。但是,非华商的外商公司在当时的环境下就会碰到很多困难。现在,已经有了更明确的《外商投资法》,这对于外商投资有很大帮助。当然,目前的条款将来会有一段过渡期、磨合期。而且,在执行层面上,要加强了解和实行,或者有细则才可以进一步扩大开放。华商的投资前途无限。

总之,《外商投资法》是扩大开放非常大的进步,希望能够更快地切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