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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严望佳:关注心理健康 把握数字经济2022年3月8日
2022年3月9日,全球化智库(CCG)举办“两会沙龙”对话会,邀请正在参加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探讨两会提案、议案,交流热点议题。全国政协委员、CCG常务理事、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首席执行官严望佳女士出席对话会并分享了她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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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望佳:建立权威数字经济指数,引领数字化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8日
从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看能源安全,将传统电力安全关注点,转换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局安全上,树立新型电力系统的新安全观,科学有序加强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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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望佳: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3月11日
人工智能应用软硬件供应链的安全问题应得到更多关注。考虑到人工智能应用越来越多源自开源软件领域,建议高度关注并加强评估开源供应链和开源软件的安全问题,做好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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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严望佳:加强智能车联网安全协同发展2021年3月8日
当前,我国中高级智能网联汽车正处于从研发测试向产业化过渡的快速发展阶段,但是信息窃取、系统破坏、远程遥控等安全问题已经陆续出现在智能汽车上,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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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望佳:用场景化的安全思维面对新挑战2020年12月4日
当前我国信息化发展进入了“数字中国”新阶段,随着数字化发展进程加速,我国的数字化场景日益丰富,逐渐完成了从“追赶者”到“引领者”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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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捐赠5000万元安全产品 助力全国各中小企业减压、加油2020年8月13日
疫情防控期间,启明星辰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在物资捐赠、复工复产、稳定就业等方面贡献力量。后疫情时代,启明星辰又举行助力中小企业安全产品捐赠仪式,为全国各中小企业"减压、加油",助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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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望佳: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工业互联网安全发展2020年6月24日
工业互联网中快速产生积累大数据,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天然平台。正如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为确保工业互联网成为驱动工业生产发展和社会价值提升的可靠力量,应在大力推动技术应用部署的同时,注重与之相匹配的网络安全防御保障技术的研发,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工业互联网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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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 | 严望佳:关于加快完善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法治建设的提案2019年3月12日
理事简介严望佳,全国政协委员,CCG常务理事,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2019年两会正在进行中,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严望佳提出了关于加快完善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法治建设的提案。 当前,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和5G规模商用化的逐渐临近,社会已经迎来了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数字经济时代,这将是一种崭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农业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是土地,工业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是技术和资本,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就是数据。 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地位日益凸显,数据确权、数据质量、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流通管控、共享开放等问题也日益受到高度关注,同时,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权属及数据安全保护所带来的法律法规问题和加强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32.9%,跃居全球第二。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猛的同时,所存在数据安全问题也非常突出。个人信息采集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跨境数据流转、信息流动日益突破了地域和行业,这些对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安全保障都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新的法律法规的引领和规范,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网络安全法对数据应用进行了规范,明确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实践中,出现了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或泄露、非法收集和买卖等现象,也造成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事件屡屡发生,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乃至国家安全都受到严重威胁,迫切需要加快出台数据保护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那么,“当前该如何建设数字经济法治体系以保护数据产权,如何以法治方式规范数据收集使用以鼓励市场主体创新,如何借助大数据资源提升司法治理能力?”在严望佳看来,上述问题成为我们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数字中国建设进程中面临的重要议题。 对此,她提出三个具体方面的建议: 一是建议加快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保护立法工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更好的满足我国高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保驾护航需求和提高社会数据治理水平,针对在2018年我国人大已纳入立法计划之中的《数据安全法》,建议加快其研究与立法工作。在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经济活动中,如何确保数据安全,应是当前立法的重点,也是规范数据行为和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需求。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权属是核心问题,分类界定好数据的权属、数据保护原则,平衡好社会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与国家主权数据、商业数据和个人数据隐私安全保护之间的需求。 二是建议加快推进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工作。政府和许多企事业单位在数字经济时代现在都掌握了大量的个人数据,在我国由于各种实名制要求的存在以及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如金融和第三方支付以及税务服务、寄快递实名、购买飞机火车票实名、住宿登记实名、网络签约购房、各类社交App实名注册等等网络服务,而且由于几乎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网络购物,也需要住址、电话等大量个人数据信息,所以公民大量个人信息数据,都已经掌握在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然而,我国至今还未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专门法律,个人数据保护亦面临严重危机。个人数据经常可能在云服务--管道--终端的每一个环节未经数据主体授权就被不当收集、储存、利用,甚至用来非法交易。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应用日益普及的今天,每个人似乎都处于“裸奔”状态,毫无个人隐私可言,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知根知底”的营销电话、短信接踵而来,就连上网痕迹、手机通话、聊天记录中的关键词也存在着可能被抓取用来实施“精准”营销,或被非法组织及人员获取将其用于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这已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极大伤害,成了数字经济下的社会毒瘤。因此,针对在2018年我国人大已纳入立法计划之中的《个人信息法》,建议加快推进我国个人数据保护--《个人信息法》立法与研究工作。 三是建议及时完善数字经济数据要素相关法律法规。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法治来保障,建议加强研究并做好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法律法规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根据数字经济发展形势和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市场监管主体、负面清单、参与主体权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为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网络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国家、企业、个人产生不可替代的影响。当前,网络安全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作为信息安全领域的“老兵”,严望佳委员从2014年起就围绕“网络信息安全”领域提出多份提案,比如信息系统保障、新兴技术应用、人员制度建设。还针对个人安全提出“打击网络犯罪、保障个人隐私、移动支付安全”等提案。文章选自经济观察网,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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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望佳:建设智慧城市,需加强安全测评及监管2018年3月20日
中国与全球化严望佳,CCG常务理事,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理顺安全责任,强化统一网络安全监管职能,推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业务发展和网络安全管理的协调统一。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我国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作出的重大决策。然而,越来越复杂的信息系统及大量“云物移大智”等新兴技术的应用,给智慧城市网络安全带来巨大挑战。由于智慧城市中存在大量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数据,一旦出现网络安全问题,就可能出现极其严重的后果。如2017年席卷全球的WannaCry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到很多国家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 智慧城市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随着网络安全重要性凸显,各地在建设智慧城市时,大都会规划和部署网络安全产品,但仍然存在大量重建设轻测评的现象,即重视硬件条件建设,却忽视建成后效果测评。安全测评环节的缺失,无法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发挥作用,多地甚至出现了安全系统失效、系统被入侵等安全事件却毫不知情的现象。 第二,智慧城市项目庞大复杂,实际建设和运营时大多按照行业、领域、部门进行条块分割,导致缺少统领全局的安全监管。同时,大多智慧信息系统未建设安全运营中心,不能对智慧应用进行实时安全监控,无法及时了解城市网络安全现状并进行态势评估。 第三,随着国内等级保护、安全审查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我国政府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均已逐步纳入安全监管,但近年来伴随互联网发展而出现的大量基础信息系统(如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交易服务等)尚处于监管盲区。这类信息系统用户基数庞大,业务范围深入国民经济和公众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第一,建立规范的智慧城市网络安全评价体系,通过定量分析城市网络安全度量指标,帮助城市明确自身建设情况,找出差距。组织智慧城市网络安全测评工作,是科学衡量智慧城市建设成效的迫切需要,也是探寻智慧城市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对于规范、监督和指导智慧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理顺安全责任,强化统一网络安全监管职能,推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业务发展和网络安全管理的协调统一。建立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树立动态、综合的防护理念,采用先进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运营工作,对抗不断发展的网络安全威胁。 第三,制定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组合管理、技术手段,加强对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力度。对于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交易服务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应建立准入、备案和常态化的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安全监管,控制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智慧城市安全。 第四,加强政策引导,在智慧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建立自主可控技术门槛,要求智慧城市网络安全中关键、核心产品必须采用我国自主可控技术。坚持走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的智慧城市建设之路,鼓励我国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格局,避免“棱镜门”重现。文章选自《新京报》,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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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带你解读 | 近年来严望佳委员“两会”提案2018年3月14日
严望佳,CCG常务理事,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文章选自启明星辰,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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