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凡:设“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行得通吗?

2021年4月30日

丁一凡:全球化智库(CCG)特邀高级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


法德两国财长近日表示,他们支持美国政府提出的设立“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以阻止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的建议。

显然,设立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有助于减少跨国企业的利润转移,压缩它们利用各国不同的税率故意少交税的空间。但是,设立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并不完全符合“利润要在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的原则,并可能导致双重甚至多重征税。因此,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要想真正落实,还需要解决很多实操中的困难,比如实际有效税率的计算、不同国家现行政策的协调和兼容问题等。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提出建立最低全球企业税率的呼吁,显然有解决一些“燃眉之急”的算计。美国总统拜登上台以来,先是拨款1.9万亿美元救助因新冠疫情而陷入困境的美国家庭,后来又提出要搞2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此大规模的财政开支扩张,需要国家有能力增加财政收入。拜登希望提高对美国企业的税收,支撑政府支出。拜登的计划在国会遇到了不小的反对。很多反对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贸然提高企业税率会导致大公司离开美国本土,逃向低税率的国家。于是,就有了耶伦的计划。

德法是欧盟的核心成员,它们积极响应美国政府提出的呼吁自有其算计。多年来,美国的互联网企业占领了欧洲市场,但却利用欧盟成员国税率不一样的特点,把总部设在税率低的国家比如爱尔兰。欧盟早就希望能阻止这些公司在欧洲钻税率空子的行为,一直在商量着要开征“数字税”,但却因为欧盟内部意见莫衷一是而总是达不成协议。当美国政府提出建立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建议时,德法等国当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它们希望在未来的相关协商谈判过程中,把有关“数字税”相关内容加入进去,一方面可以借此向美国大型科技企业征收“数字税”,另一方面也可以杜绝欧盟内部有成员国利用低税率搞“不公平”竞争。

不加区分地设立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给一些发展中国家带来更多的困难。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原本就不多,低税率往往是其吸引外来投资的唯一优势。如果要强行拉平税率,需不需要给这些国家一定的补偿?否则,给这些国家造成更大困难的道德缺陷如何才能弥补?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也曾用低税率的做法吸引过外来投资,但后来很快就放弃了这种做法。如今中国仍是外国直接投资最受青睐的目的地,但我们的竞争优势已不在低税率,而在于完备的产业链、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高效的行政管理等等。但是,一旦各国都制定全球最低税率,对越来越多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来说,却是个要加以考虑的变量了。倘若这一税率对各国税率的均衡化有利,向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可以省去比较各国税率这一过程,但因为各种算法,也可能会使企业向海外投资更为麻烦。

文章选自《环球时报》,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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