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经济体中,亚洲地区对能源需求增长是最快的,目前年递增幅度超过4%,预计到2020年,亚洲能源需求总量将会翻一番。亚洲地区经济要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可否保障能源供给与需求的匹配性和能源合作发展的长效性。这就需要探索亚洲能源合作发展的新思路,构建亚洲能源合作的新机制,形成亚洲能源共赢发展的新布局,以亚洲的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突破和抗衡外部风险,获取合作共赢的更大红利。
陈文玲:在建设亚洲能源大市场框架下 推动全球能源资源合作的战略思路
2017年2月13日
把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当前撬动亚洲能源合作发展的最大公共品供给,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新载体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强能源合作,不仅可以为亚洲经济发展助力,深化各国相互依赖、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程度,也将为亚洲经济安全、能源安全乃至外交、军事安全作出独特贡献。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中,亚洲能源资源合作也是其中重要内容。大部分国家认为,建立起亚洲能源资源伙伴关系,有利于确保本地区共同的、更具可持续性的能源安全,使更多能源生产国从能源供给的边缘走向市场中心,使亚洲中国、印度、日本、韩国等能源消费国建立多元化市场格局,确保经济发展进程不会因为能源危机或风波被影响、被遏制、被打断。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强能源合作,可以使亚洲各国进一步建立能源消费国与生产国的对话机制,共同维护地区能源运输道路的安全,探讨建立区域能源储备,完善交易机制和平台建设,保障亚洲能源可持续供应。中国倡导和积极推动的“一带一路”建设,不仅为中国,而且可以为更多国家和地区参加“一带一路”能源资源合作提供新路径。共同编制“一带一路”建设中资源能源合作规划和专项规划,签署有关合作备忘录和协议,加快实施一批重大能源资源合作项目,有利于在共同认知的前提下构建能源合作的制度性框架。
积极构建能源资源合作伙伴关系,寻求合理、稳定、可预期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稳定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构建健康发展的能源资源市场
当前,国际能源资源等大宗商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对能源需求国和供给国都将产生了严重影响。随着全球经济重心向亚太地区特别是向亚洲转移,全球能源资源消费重心也正在向亚洲转移,亚洲既有主要供给国,又有主要消费国。在大宗商品价格回归和世界能源资源配置格局调整的大背景下,有必要加快构建亚洲能源资源合作的新模式,建设一个具有合理、稳定、可预期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稳定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的能源资源市场。构建稳定的能源资源价格稳定机制,首先应该继续发挥亚洲合作对话机制的作用。与此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亚洲博鳌论坛的积极作用,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提出建立亚洲能源资源伙伴关系和5条建议,毫无疑问具有更宽的视野和更可操作的方式,创新了亚洲能源资源合作的思路和路径。
注重处理好与相关大国之间能源合作发展的关系,与对在能源供给与消费上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和地区拥有广泛利益的国家,建立良性竞合关系
1.在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中,高度重视构建新型能源资源合作机制,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在美国能源进口下降的背景下,能源生产国普遍变得更加重视与中国的关系,这就使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存在巨大的能源合作潜力。在东南亚,中美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能源互联互通、能源政策等方面已经进行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中美可在此框架下,针对“一带一路”和亚洲能源合作所涉问题创新沟通机制,将能源合作中涉及中美双方的重大问题纳入其中,在尊重彼此利益诉求的前提下,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尽管中美两国在“一带一路”沿线能源领域中存在一些矛盾,但通过推动中美以“一带一路”建设为载体加强与亚洲能源合作,可以创造互利共赢的空间,扩大共同利益、增进共识,减少美国对中国推动“一带一路”与亚洲能源合作的战略抵触,推动亚洲能源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2.深化中俄能源资源战略合作,加快释放中俄能源资源合作的巨大潜力和空间,提升经济互补性和利益攸关性。中俄能源资源合作对于双方具有长期战略意义。俄罗斯对中国提出的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及相关能源资源合作持积极态度,中俄能源资源合作水平不断攀升。在与俄罗斯能源资源合作中,我国应重视俄罗斯长期以来一直力图开辟进入亚太和印度洋的便捷通道,使自己在新西伯利亚和远东的能源资源合作中更便利地进入东亚、南亚、东南亚市场这些战略走向。发挥俄罗斯内在需求的积极性,与俄罗斯共同谋划欧亚大陆南北向(纵向)互联互通项目等,建立更为便捷的能源资源供给通道,还应注重发挥中俄在非传统油气勘探与开发、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方面的优势等。此外,在与俄罗斯能源资源合作发展中,还应加快、加大、加密与俄罗斯推进的欧亚经济一体化的链接和对接,逐步推动形成“欧亚经济联盟+1(中国)”模式,推动中国与该机制的能源资源合作,使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并行不悖共同发展,形成俄罗斯不抵消中亚各国对华开展能源资源合作的需求,也在与俄罗斯能源资源合作与中亚国家地区合作过程中考虑俄方利益的良性互动。
3.创新与印度资源能源合作的思路,扩大中印能源资源合作发展中的共同利益,提升中印带动金砖国家发展的能力。中国和印度都是人口总量庞大、国内油气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又是经济增长速度最快、能源资源需求增长最快的发展中大国,近十几年来贡献了全世界能源消费增量中的绝大部分。因此,两国都在努力争取与中东、中亚乃至非洲油气产区国进行能源合作,积极扩大自身在相关地区的政治、经济影响力。中印在“一带一路”沿线能源资源领域中既有竞争,也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印度作为南亚板块的领头羊国家,非常重视自身在南亚的影响力,近年来不断加强与“印太”区域各国关系与能源合作,为此,中国应立足于扩大中印共同能源资源利益,共同保障能源资源供给安全,共同参与全球能源资源治理秩序的重建。中印可选择在供给安全保障、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等关键领域开展合作,并将这些合作内容充实到“一带一路”框架之中,这有利于扩大中印两国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提升印度能源自给水平,缓和中印在能源资源产地的竞争。中印还应加强在国际能源定价权领域的积极合作,提高两国的整体议价能力、缓解“市场供给溢价”效应,形成亚洲范围的油气输入国集体议价机制。与此同时,还应积极推动印度企业参与中国筹建中的“上海原油期货市场”,形成更为公平的亚洲原油定价机制;联合推动形成亚洲油气进口国协调机制,进而联合生产国共同建立亚洲地区性油气市场,共同推动“亚洲主要石油供应国与消费国部长级圆桌会议”机制化,并以此为起点共同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等。
建立亚洲能源资源合作长效机制,平衡相关国家在该地区的利益,建设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市场,开启世界能源格局新时代
1.坚持亚洲能源安全观,借鉴现有国际能源规则构建以我国为主导的区域合作关系,建立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渠道建设的长效机制。我国应积极推动在亚洲建立能源资源合作长效机制,注重在新能源领域的金融合作,注重与利益有关国家建设周边地区能源通道的基建网络支点,注重借鉴现有国际能源机制和规则,构建或制定以我国为主导的区域合作规则。要使亚洲地区国家形成高度共识,认识到当前全球环境和气候变化形势严峻,必须采取共同行动应对挑战。我国已经对世界作出节能减排承诺,并积极倡导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应尽快构建由我国承诺、倡导并付诸行动的能源消费价值观指导下的亚洲能源合作新关系,使亚洲地区走在世界前列。
2.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把亚投行、金砖国家银行、丝路基金等作为“一带一路”资源能源合作发展的投融资平台,解决亚洲区域的资源错配问题。要推进“一带一路”能源资源共同建设与发展,通过亚投行、金砖国家银行与丝路基金的有效运营,实现其储蓄和投资的有效配置,并在全球进行融资和投资,支持亚洲和世界其他区域的基础设施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途国家和地区的能源资源合作,也意味着中国能源资源对外合作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从一对一的单点合作向一对多的整体协同转变,从而为中国资源能源行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对此,中国应进一步将重点放在与中亚、东亚及中东能源领域合作上,为中国石油天然气企业开拓经营海外市场提供更大动力和机会。
3.建立稳定的定价机制和新型供求关系,率先与周边国家共同构建公正的能源交易规则和定价机制,推动国际能源秩序更为公正、合理、高效。从原油价格的大起大落可以看出,目前国际市场定价机制很不合理,一些国家利用自己的经济霸权操纵市场,给世界经济和相关国家带来严重危害,但由于价格偏离市场供求关系而导致价格的剧烈波动。我国应积极推动亚洲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形成新的认知,通过建立更为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形成稳定的定价机制和新型供求关系。坚持“能源输入”和“能源输出”并重,继续扩大对沿线油气企业并购和投资力度,扩大油气贸易规模和贸易频度,加快区域性的油气贸易网络和贸易中心的建立,成立新的油气贸易定价中心,最终形成新的油气贸易新格局。
4.积极推进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推动能源变革与转型,打开全球特别是亚洲能源资源和气候合作的新思路。全球能源互联网是21世纪能源领域的重大创新,不仅是能源和电力的载体,而且是信息、科技、服务、文明的载体,将深刻改变世界能源发展格局。它可以充分发挥网络的规模效益和经济性,通过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实现清洁能源生产、输送和分配系统的整体优化,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效率。因此,应统筹新能源互联网重大政策、举措的研究和制定,加强部门间在政策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新能源互联网领域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创新、平台建设、应用示范等的扶持力度。依托亚洲能源互联网,大规模、高效率地开发利用各类清洁能源,推动共享能源大数据资源,探索将大数据技术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新能源互联网服务体系的方式方法,实现新能源供需实时平衡,尽可能利用新能源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户个性化需求的新能源互联网发展目标。完善新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研究梳理新能源领域与信息领域的相关标准,与我国现有的基于智能电网的标准做好协调,建设开放、兼容的标准体系。
5.探索新能源和碳排放灵活交易市场模式,加快建设基于互联网能源的平台经济,实现新能源供给侧与消费侧信息实时对接。未来能源发展总体趋势是能源结构将由高碳向低碳转变,能源效率由低效向高效发展。因此,建议把新能源互联网作为多层次能源交易平台,有效提升新能源的利用比例,支持风电、光伏、水电等新能源与电力用户之间实现直接交易,实现新能源供给侧与消费侧信息的实时对接。通过能源互联网扩大碳交易覆盖范围,形成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技术和机制性支撑,推动能源互联网低碳化,把碳交易作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金融和市场性手段,通过碳交易市场实现两者协同对接,共同搭建能源和环境权益类交易的大数据和价值链的平台(Intenergiets)。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快全球能源互联网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终端等集成融合,为建设智慧城市、智慧国家、智慧地球提供基本平台和服务,让全球能源互联网惠及全人类。
6.加强与周边地区资源国、消费国、过境国之间的能源合作,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落实能源资源在现代物流中过境自由、非歧视、不妨害原则,形成和构建区域能源合作机制。利用亚洲能源资源合作涉及国家多、辐射领域广的特点,作为地区多边能源合作机制建设的基础,借此打造环周边国际能源战略协作平台。建议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油气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率先与主要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启动自贸区谈判,对已经建立自贸区关系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在能源合作方面升级。
7.共同维护海外能源资源运输通道安全,保障能源资源运输生命线的战略要道的顺畅。保障海上通道安全,对于维护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现实的和长远的战略意义。目前,国际能源包括石油进出口主要依赖海洋运输、管道运输和铁路运输三种途径,其中海运是主要运输方式,约占石油贸易总量的90%。我国海运进口石油的一半以上来自中东,运输线路相对集中,其中,“台湾海峡—南中国海—马六甲海峡—印度洋—阿拉伯海航线”不仅是我国的海上运输通道,同时也是美、日、东盟各国的海上运输生命线。为有效维护海外利益和能源通道安全,打破敌对势力潜在的封锁,我国亟待加强海空力量建设并应适时扩大“近海防御”纵深,应将谋求大陆架及岛屿周边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绝对制海权作为国家海洋战略的基本目标,拓展海上战略空间,保卫我国的海洋权益。建议结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构建亚洲国家海上合作机制,形成由多国共同形成的海上军事力量,维护相关国家的海洋权益、海外利益和能源资源合作海上通道的安全。
8.以亚洲合作推动国际资源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建立更具代表性和合理性的国际能源资源合作体系。现有的国际重要战略性能源资源合作体系依然在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是,随着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原有的国际重要战略性能源资源合作机制不同程度存在缺陷与不足,亟待调整与重塑,尤其应增加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亚洲地区既有发达经济体,也拥有具有后发优势和勃勃生机的新兴经济体,促进亚洲能源资源建立新型合作关系,有利于建立更具代表性的国际重要战略性能源资源合作体系。加强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国际能源宪章等国际能源组织合作,可提高中国参与国际能源治理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此外,还应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加强东北亚、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推动建立区域能源市场,推动核电等中国能源标准国际化等。
文章选自《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