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殷:职称评审下放高校切忌一放了之

2017年5月12日


文 |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一带一路研究所副所长储殷

 

 

  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对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本专科专业设置、高校编制、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多个长期困扰高校管理的问题进行了突破性改革。

  在多个重大改革举措当中,进一步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尤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

  然而,在高度肯定这一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去行政化的改革措施之余,我们必须看到任何改革的落实都绝不是一蹴而就的理想进程。相反在新旧政策交替之际,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很有可能成为阻碍改革进展的重要隐患。有必要在一片叫好声中,对于一些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

  毋庸讳言,对高校放权虽然是大势所趋,但是却应该努力避免“一放就乱”的现象。虽然长期以来,很多人把教育系统的弊端主要归咎于行政化,尤其是归咎于教育部对于高等院校的过度管理。但坦率来说,在高等院校发展良莠不齐、各种短期行为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所谓的“过度管理”实在有不得不为之苦衷。

  就职称评审而言,相比于由地方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评审,许多高校内部的自我评审,往往存在着更加严重的程序混乱、标准不清、任人唯亲甚至腐败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说,放权给低水平的基层管理者在效果上很可能还不如集权于较高水平的上级管理者。

  而职称评审权力下放要警惕带来职称贬值的风险。没有了上级部门的铁门槛、硬标准,一些高校的职称评审很有可能会成为流于形式、按资排辈甚至滥竽充数的“大锅饭”。一些本来可能没有几个人够得上教授标准的学校一夜之间就可能自评、互评出大批注水的教授,最后反而不仅让优秀人才被湮没在泛滥的教授头衔之中而难以识别,而且也让职称评定丧失其荣誉与尊严。

  更重要的是,在水平接近的高校之间,如果一方在职称评审上从严要求,而另一方在职称评审上从宽要求,那么很有可能导致从严的一方人心浮动,难以留住青年人才,从而在队伍建设上反而处以劣势。而在人才流动日益自由的大背景下,这很有可能将迫使高校之间展开一场放水的比赛,为了吸引人才竞相降低职称评审的标准。

  在高校高度行政化的具体情境当中,职称评审下放到高校并没有解决去行政化的任务,相反上级行政部门的放权很可能进一步加剧高等院校的行政权力。在强调师德至上、侧重教学的原则下,一些行政部门如教务、人事等部门,在职称评审的过程中实际上获得了更大权力。如果不理清权力的边界,那么这种权力很可能对职称的评审带来同样严重的行政干扰。

  据报道,一些地方会把教师开会、填表、点名、签到等事项都纳入教学管理,一些地方会把课余辅导、学校活动甚至是否尊敬领导、维持人际关系视为师德内涵。一些原先的软指标在权力下放之后,反而很有可能赋予了一些高校行政部门折腾人的合法伤害权。

  对于许多高校甚至是名校而言,即便落实了同行评议、教授治校的制度,其职称评审也未必能够避免怪象丛生。当教授权力不受制约的时候,教授治校同样会流于专横与腐败,相比于行政权力的滥用,这种学术权力的滥用甚至可能更加难以发现与制约。

  在一些单位的职称评审中,一方面,资深专家和行政主管领导一样会专断滥权,甚至由于在专业领域牵涉更深,其“吃相”会更加难看。弱势学者“出头难于上天”的情况在一些高校里早已是司空见惯。另一方面,山头林立、派系丛生、近亲繁殖早已是中国一些高校的惯常生态,在这种生态中的同行评议,其实不过是熟人圈里的“家务事”。即便在一些名牌大学、重点大学里,以民主评议的形式来合伙排挤外人、嫉贤妒能的丑闻也不绝于耳。

  坦率来说,就中国高等院校目前的现状而言,在部分教授素质堪忧、一些高校风气不正的情况之下,简单地将权力下放高校,未必会达到改革者所期待的效果,反而很有可能让一些原本为上级行政权力所力图制约的弊病进一步的放大。所以,改革是必要的,但是放权绝不可以一放了之。不受制约的权力会导致腐败,而高校里的学术权力也绝无例外。

文章选自法制周末,2017年04月11日

关键词 专家观点 储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