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报】WTO改革会走向何处?
2018年9月3日WTO在决策和功能等方面的问题日渐凸显。同时,美国对WTO不满而采取的单边行动使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在此背景下,各界对WTO改革的关注持续升温。多边机制的意义何在?WTO改革又应走向何方?这些议题引发了各界的热烈讨论。
2018年8月23日,全球化智库(CCG)、日内瓦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及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了“WTO的现代化改革与未来发展”圆桌研讨会。与会的中外专家学者就中美贸易战背景下WTO的改革与未来发展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当前WTO面临的最迫切挑战是如何使其成员放弃单边主义,回到遵守WTO基本规则的轨道上来,同时要有更加严格的纪律防止滥用‘国家安全’。”针对当前WTO面临的挑战和困境,CCG顾问、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主席、中国前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特命全权大使孙振宇表示,要明确WTO改革的初衷。“把一般商品贸易与国家安全联结在一起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已遭到许多WTO成员包括其盟友的普遍抵制。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WTO应当坚持并有所作为。”
孙振宇认为,对于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当务之急是打破大法官遴选程序的僵局,不能因为某一个成员的抵制而导致上诉机构瘫痪。总体上,相较许多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的司法机构,WTO争端解决机制获得的肯定更多。且多哈回合谈判中已提出许多建议,以处理好某些裁决超出WTO现有规则范围、陈述与裁决的篇幅过多、案件审理时间过长等问题。他建议恢复WTO最根本的谈判功能。多哈回合谈判无果而终,目前一些成员旨在推动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中小企业等新议题的讨论,而相当一部分发展中成员并不十分积极。原因在于多哈回合谈判是“发展回合”,谈判宗旨是重点解决发展中成员的关注与诉求。这个承诺还没有兑现就转入新议题,显得有些生硬。“将两者有机结合或有助于新议题的推进。”
对于WTO决策机制的改进已有许多讨论,如何能在“完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提高决策效率,是否需要成立一个类似执行委员会的机构等,这些问题都可通过谈判由全体成员决定。此外,一些成员建议今后更多采取诸边谈判,因为只需部分成员达成协议,这种模式的成功率会更高。信息技术协定(ITA)、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都是诸边谈判的成功案例。同时,各成员对新贸易规则都有自己的关注和诉求,下一步应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进行改进与补充。孙振宇指出,TRIPS主要从发达国家企业技术专利保护的角度出发,但对技术专利的引进方利益关注不够。任何政府干预企业,强迫或是禁止转让技术都是与WTO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应在有效保护专利的同时,鼓励技术的自由流动,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
“WTO的改革过程实际是WTO现代化的过程。”ICTSD总裁梅林德强调,近年来,全球政治和贸易领域发生了很多重大事件,众多争端兴起。在不远的将来,国家间的关系将更趋紧密,这将不仅仅体现在贸易层面,在生产、投资、信息交换等诸多领域都将如此。WTO未能紧随世界发展的步伐,有些滞后。“现在WTO仍主要关注货物贸易和关税问题,信息、数据等尚未被纳入贸易框架,这已远落后于当下数字经济的发展,应成为WTO改革的重要方面。”梅林德表示,WTO的作用正在不断弱化,随之兴起的是各种地区贸易机制和地区合作,但WTO仍是全球经济重要的助推剂。目前的改革进程正是需要WTO能更及时地适应最新趋势。此外,WTO改革也应考虑与低碳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协调。
梅林德指出,当下全球的贸易动荡虽然不足以彻底颠覆现有秩序,但提供了一个讨论WTO问题的契机。在WTO的改革进程中,应重点关注规则的改进。日本、欧盟、英国、美国等多国均要求WTO改进规则,多哈回合谈判无果而终的部分原因与WTO改革相关,经济模型的选择也增加了改革的困难:是提出统一的经济发展方式?还是明确一些基本原则让不同成员在此基础上自行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
与会的多位学者还指出,WTO改革应更多关注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利益。“如果说WTO存在不公平的话,首先是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对于美国等一些成员抱怨WTO对其不公平,孙振宇这样回应。他指出,特别是乌拉圭回合增加了服务贸易、TRIPS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协议内容后,发展中国家成员在WTO的权利与义务出现了巨大反差。他建议,讨论WTO的改革方向时,应当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各项关注与诉求给予充分考虑。
CCG高级研究员、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原副代表周小明表示,WTO谈判往往需要经历数年甚至数十年时间,其改革必定是长期的。此番WTO改革,技术转移将是重要内容。目前,发达国家的科技已经发展得很成熟,也实现了利益制度化,但发展中国家想要进入这一领域存在很多困难,与发达国家的科技鸿沟在扩大。此外,农业补贴、国家安全等关乎发展中国家切身利益的问题也都需要纳入WTO改革范畴。
CCG高级研究员、商务部欧洲司原司长孙永福指出,WTO改革是很复杂的过程,很多发展中国家成员对现有的WTO规则和条例也有不满。现在对WTO改革的首轮讨论由其“规则制定者”美国、欧盟和日本提出。中国也提出了改革,以更多维护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权益。他希望WTO改革更多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理念与需求。“正因为改革非常耗时,所以需要找到关键的改革点并在谈判前确定改革的目的。同时,由于成员数量众多很难达成共识,应由代表发达国家和代表发展中国家声音的关键成员率先在一些关键领域达成共识。”孙永福认为,最惠国待遇、自由贸易应该成为WTO改革的关键。中国在WTO改革与未来发展中将扮演重要角色,G20等机制可以成为初步讨论WTO改革的平台。
就在研讨会举办的同一天,美国在301调查项下对自中国进口的160亿美元产品加征25%关税,这是继美国7月6日向自中国进口价值340亿美元的商品征收关税后的又一举措。
就不断升级的中美贸易争端,梅林德提到,近年来,欧美国家存在对贸易与制造业、贸易与就业的误解。特朗普政府试图通过征收关税使投资和制造业回流美国,但从长远看并不是明智之举。中国也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中美贸易争端的解决应聚焦规则层面而不是市场准入层面,两国应在贸易体系中开展积极对话。
推动WTO改革 促进贸易发展
2018年8月23日,在“WTO的现代化改革与未来发展”圆桌研讨会上,中外专家学者及产学研和商界代表进行了激烈讨论。
此次研讨会是CCG与ICTSD第二次就贸易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与国际交流。在3月23日特朗普宣布对华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前夕,双方即举办了“全球贸易政策”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恰逢中美贸易摩擦进入胶着期,中外学者专家旨在通过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共同推动WTO改革,以维护多边机制,促进自由贸易与均衡发展。
研讨会上,中方代表主要围绕WTO的现存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改革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室副主任、副研究员苏庆义认为,WTO改革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表与改革团队,并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测试和标准来检验改革后的WTO是否变得更高效。
商务部贸研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的发言突出了共商的重要性,他认为,通过共同参与WTO改革讨论,使不同成员均能长期受益应当是改进WTO的重要方式。
对于WTO的未来和改革战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教授李思奇提出,WTO各成员应采取更加开放和鼓励性的态度对待改革,在WTO机制下设计更佳的诸边谈判方式,并采取包容性、可操作性的诸边谈判方式,设立独立委员会等。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盛斌提出了几点建议:在传统贸易协商方面,WTO应在市场准入和贸易规则上设立一套基于全球价值链的新的贸易对话机制;在监管一致性协商上,WTO应考虑设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支持;WTO应积极鼓励和提倡多边协商并且尽早将成果多边化;为应对来自高水平自贸协定的挑战,WTO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地区贸易协定的沟通评估,确保其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一致;在发展议题上,WTO应该改革其执行和监测机制,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能够享有特别待遇,提高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效率。
作为外方代表,中国欧盟商会秘书长唐亚东提到,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WTO给世界带来的福祉比其他任何多边机制都多,但WTO不能停留在十几年前的美誉里。WTO需要改革的原因犹存已久,但特朗普政府的举动使WTO改革议题不断升温。他表示,改革需要明确WTO是一个规定性的还是描述性的机制,是各国都应遵循这个模式还是以原则为基础作出自己的选择。每个国家都应能够建立自己的规则以促进发展进程,但当它影响到其他国家时就成为了临界点。他希望,中国在补贴、透明度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改革步伐能持续加快。
美中贸易委员会中国区副主席彭捷宁指出,明确WTO改革的目标、要求成员遵守规则、强化贸易规范对未来全球经贸发展至关重要。他认为,目前,美国银行尚未能进入中国市场开展信用卡业务,以及中国将计算机服务、云计算纳入国家安全领域,不向外资企业开放,这些做法虽然没有违反WTO规则,但并不符合WTO精神。他希望,中国在注重规则的遵守之外,能更多理解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的实际困难。
外方代表寄望WTO改革能促使中国改变一些做法。AllBrightLaw高级顾问、WTO前法律干事冯雪薇则希望发达国家能更多为发展中国家考虑。她提到,如果中国同意将国有企业、产业补贴等美欧日联合声明里提到的话题纳入WTO改革议程,美国是否也可以将广大发展中国家关心的削减发达国家巨额农业补贴的议题也纳入其中,接受相互让步的方案。毕竟,这是一个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备受关注的话题。
文章选自《国际商报》,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