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青:“互联网+”与共享经济
2016年10月17日
2016年9月23-24日,“2016全球化企业发展中国论坛”在宁波盛大举行。本届论坛是G20杭州峰会后首届关注投资中国和全球化企业发展的论坛,以“世界大市场–谋转型发展促产业融合”为主题,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共同主办,1000余位来自国际国内的知名企业家和跨国公司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价值中国网CEO,创融国际资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永青在本次论坛平行论坛四“互联网+创造共享价值”的发言中指出,为什么说这个“互联网+”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为现在“互联网+”不仅仅在产业层面,包括经济、文化、金融,甚至以后包括政治,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社会。分享经济其实就是由于产能过剩,用以租代售的方式促进经济发展。
以下是林永青先生的发言实录
“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概念有所不同,“互联网+”指的是利用互联网的手段使传统行业得到升级,而共享经济指的是某一些行业实际上可以用分享的方式,不需要重复购买,即达到经济的发展。 “互联网+”不仅仅出现在经济、文化和金融等产业方面,今后也可能产生于政治层面,换句话说,“互联网+”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社会。
“互联网+”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中国政府在过去二三十年一直致力于实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现在成立了工业与信息化部。但是发现工业化并没有成功,很多产业没有数据,连信息化都没有。但是可以看到“互联网+”只用了一年多时间就实现了飞速发展。从本质上来讲,信息化和“互联网+”是两条不同的发展路径,信息化是把产业的东西数据化,它仅仅是一个工具,还没有达到业务层面。而一些公司比如说携程网则是一个成功的“互联网+”的企业,其初始的目标就是做业务。
有一个词叫做但求所用不求所有。在产能过剩的时代,分享经济其实是一种以租代售的发展模式。例如滴滴打车,即使不买车,也可以采用租赁的方式获得相同的结果。分享经济的前提就是但求所用不求所有,只有这个东西不能被用坏才有可能做成分享经济。根据估算,分享经济在未来会占经济总量的20%-30%。
最后,当前所做的分享经济,实际上是一种知识型的分享经济,在社会发展中,最需要分享的东西是知识,因为知识是未来提高整个社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一些大的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拥有金融专家和投资专家,但没有产业专家,因为产业专家是属于全社会的。
(根据价值中国网CEO,创融国际资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永青在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主办的“2016全球化企业发展中国论坛”上的演讲速记整理,未经本人审阅,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