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凡:互联网世界需要更多互联互通

2020年11月12日

2020年11月11-12日,由全球化智库(CCG)主办的第六届中国与全球化论坛在京举行。CCG特邀高级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在展望数字经济的未来十年上发表以下观点:

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中有一句话:“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到如此高度来提创新问题,是我们在创新理念上的发展。互联网领域、数字经济领域,无疑是创新活动最为频繁的领域。

现有经济发展格局中,强调创新在经济建设甚至是现代化建设全局中间的核心地位,我们有何资本或条件?这涉及到中国经济基本优势来源的转变。中国的特点是人多,二三十年前,人多的优势主要体现为劳动力便宜。随着人们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劳动力便宜的优势逐渐减弱,市场规模的优势、需求端的优势日益显现。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优势来源的转变,带来很多包括贸易结构、投资结构的变化。提出“双循环”这样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不完全基于短期眼光,而考虑了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我国中长期经济发展特点转变、改革开放特点转变等因素。

现在最主要的优势是超大规模市场和内需潜力的优势,它使得我们在国际竞争中间具有优势的那些产业,由原来单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规模经济型产业发展,为什么有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比较明显?往往是因为固定成本甚至研发成本投入比较高。在数字经济领域中,前期的研发投入可以迅速收获广阔的应用场景。

随着经济体量的增加,中国在这方面的优势会越来越强。据预测,三十年后,中国经济体量能达到美国经济体量的两倍,那时我们内需潜力的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就会更加明显。

数字经济有网络效应,属于高科技的行业,我对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非常乐观,因为它符合我国根本优势转变的方向。2018年,互联网市值前十大中有八家美国企业,两家中国企业,前三十大里有27家是中国和美国的,而欧盟的一家都没有。中美两国在互联网世界的作用非常大。

我们对中国未来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有信心,但也有担心。都有规模经济效应的中美会不会分化成两个体系?分成两个互联网的世界?我们希望互联网的世界能够有更多的交流和互联互通,而前提就是要在数字经济互联网领域有一些共同规则,这是未来国际贸易全球经济治理中间最关键的问题。处理得好,一个有共同规则指引的全球互联网数字经济的世界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就能发挥得更明显,对整个世界经济的福利就更有好处。

(本文根据CCG特邀高级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在全球化智库(CCG)2020年11月12日举办的“第六届中国与全球化论坛”上的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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