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旺:以系统改革确保粮食安全

2014年5月29日

    粮食安全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引起全民高度重视,唯有以科学的管理态度,深化系统改革,才能彻底确保粮食安全。

    我国现有产粮地18亿亩,粮食生产已经实现“十连增”,2013年粮食产量突破1.2万亿斤,粮食产能的稳步提升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但我们在计算自给时忽略了一个问题,没有将国外进口的牛肉、大豆、猪肉、奶粉、玉米等农副产品计算在内,以上农副产品若折算成土地,尚需7亿亩地。也就是说,我们的粮食自给需要25亿亩,则客观上粮食缺口达到25%以上。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曾指出:“这些年我国耕地、淡水等资源要素已经绷得很紧,而且粮食产量的增加赶不上需求的快速增长和结构的不断变化,粮食需求将继续刚性增长,紧平衡将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长期态势粮食适度进口将呈常态。”但他特别强调,“如果我国大量进口谷物将带来严重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作为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负责任大国,依赖进口保吃饭,既不现实也不可能,饭碗还得牢牢地端在我们自己的手上。”

    在依赖粮食进口问题上,我们需要考虑以下问题:进口农副产品需要使用大量的外汇,这些外汇从哪里来;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农业大国,如果粮食都不能完全自给,将给世界产生哪些负面影响;世界无战争、无动乱,一切风调雨顺时,粮食的缺口可以通过进口解决,一旦世界处于动荡不安、战争等情境时,就可能发生买不到粮的状况,那时,13亿人的粮食缺口如何解决?

    因此,我认为,粮食安全应为当今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引起全民的高度重视,并集中力量,彻底解决。

    经过认真地调研,我们发现,影响粮食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二。

    第一个因素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法律政策措施不到位,严重伤害了农民对土地的热情,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一方面,法律对已经发生的坑农事件的处理不够严肃,如对于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事件导致农民绝收,政府相关机构在处理时,赔偿太少,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太轻,农民无法得到足够的补偿。

    与此同时,政府过于偏重GDP,片面注重工业发展,对工业生产给水源和土地等生产生活资料所带来的污染事件,政府相关机构人员大多数采取推诿、搪塞、和稀泥的做法,对农民不赔偿、少赔偿,使农民的利益无法得到根本保证。

    此外,因土地国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因而缺乏土地主人翁的意识,没有可持续的、长久的保护土地的经营理念,化肥、农药、农膜过量低效使用,导致面源污染、土壤退化,农田、海洋、草原无一幸免。

    影响粮食安全的第二个因素在于种粮环节,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首先,现在的土地承包制是30年前改革初期出台的土地政策,当时的目的是缓解粮食紧张问题,但该政策使得土地被分割,难以成片耕作经营,严重阻滞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也导致种粮成本上升。

    其次,农民没有专用的粮食运输设备和仓储设备,造成收储环节的浪费。截至目前,我国农民从收割到储粮到售粮,用的都是普通的运输工具,跑冒滴漏严重,据我对东北粮区的了解,此一损失达15%左右。

    第三,粮食流通环节因管理滞后,浪费严重。众所周知,国家有中储粮分工专业粮食储备任务,并限期至多粮食存三年就得更新。每一批次收储,都需浪费大量成本与粮食,而中储粮将农民辛辛苦苦种的粮食加工成陈粮处理,既糟蹋粮食,又浪费金钱。

    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粮食产量6亿吨,粮食供需缺口是25%。上述三个环节浪费再加上相关政策没能有效刺激农民的积极性,每年损失近亿吨粮食。当然,如果措施得力,我国粮食安全基本能得以保证。

    为了彻底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应从解决阻碍粮食种、收、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入手,进行系统改革,建议措施如下:

    一、加强立法,对侵害“三农”的行为施以重典,包括对工业污染者和农药、种子、化肥售假者的打击,直至其破产,对农民利益进行真正有效的保护,还利于农民,让农民满意。

    二、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把土地所有权释放给农民,或提供50年不变的土地使用权政策,让他们珍惜使用土地,保证土地长期有效地使用。

    三、鼓励农民成片种粮种植。根据我对欧美家庭农场的考察,一般的家庭农场大都拥有150英亩左右的土地(约合1000亩左右),极利于机械化使用。每个家庭农场均与粮商、粮食加工商签有合同,种什么、种多少,都根据合同,粮商春耕时先预付部分,秋收时再一次性付清全款。最值得借鉴的是,农场每千亩均建有一个收储量可达1500吨至2000吨的粮食储罐,通常收割后即直接脱粒,通过输送机直接进入粮仓。

    四、对粮食流通环节进行深入改革。建议中储粮不再作为国家唯一的委托收购主体,而是赋予中储粮、中粮、华粮等三大国有粮商同一的收储与销售功能,把国家战略储备的数字,分到三个公司。三大国粮公司,既是储备商,也是经销商。不必三年周转,而将周转时间缩短至一年、一年半,这样既可保证粮食的新鲜,又可保证国家收储的粮食不短缺。

    五、把解决储粮浪费后节约出来的经费,用于补贴农业、农村、农民,真正做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比如用这些经费购买现代化的农业机械,或者投资水土流失治理、环境保护处理、村镇路桥建设、农民生态文明教育和兴建乡村卫生院及学校,从而真正实现十八大报告说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农业生态功能,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尽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空间格局、发展模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文章选自《中国慈善家》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