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岚:商业银行对接“一带一路”战略的潜在机遇与风险评估
2017年5月12日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行前夕,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与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一带一路与新型全球化青年研讨会”。
【摘要】:随着全世界逐渐成为一个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的不断融合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虽然2016下半年至2017年出现了“特朗普促使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英国正式开始脱离欧盟”、法国极右翼政党运动、意大利民粹党派“五星运动”等多起世界政治经济领域的“黑天鹅事件”,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而推行反全球化的民粹主义和保护主义,但从世界整体角度看,由于国际间供需动力的驱动和供需资源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仍然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作为负责任的经济大国继续推行“一带一路”的对外经济政策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具体到区域贸易和国与国之间的经贸往来,如何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新型国际经贸合作机制是推动区域乃至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关键路径,本文也将致力于该课题的研究。
一、序言
提出于2013年并正式落实于2015年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的发展构想,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和洲际地缘区域治理的新型区域经济合作形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国将基于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战略方向,构建多条跨越亚、欧、非三洲以实现合作共赢的陆上经济大走廊和海上经济大走廊。在经济层面上,“一带一路”的战略目的有两大层次:近期着手于“基建产能输出转移+资源进口输入”,远期着眼于“商贸文化互通,区域内互补共赢”。目前已经具体从交通运输业、基础建设材料业、装备制造业、能源行业、通讯行业、贸易行业及文化旅游行业分别展开起国际经贸合作,其中累计签订承包工程项目一万余个,已对50多个沿线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2015年,我国承接“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78.3亿美元,执行金额121.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2.6%和23.45%;2016年新签沿线相关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达到10213亿元人民币,增长20.1%;执行金额7385亿元,同比增长17.6%。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约为9535.9亿美元,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25.7%,较2015年上升了0.4个百分点且保持较大顺差额。但受全球经济改善迟缓、全球贸易发展徘徊低迷、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额较2015年下降了4.9%。
那么如何建立中国与6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新型国际经贸合作机制呢?还是应该“化复杂为简单”,从经济的微观层面的最基本问题即供需关系开始着手研究。传统的也是著名的计量经济解释模型–“贸易引力模型”认为影响两国双边贸易总额与两国各自的经济总量、投资占GDP的比重、人均收入(体现人口变量)、贸易法律政策及金融货币政策(体现政府治理质量等制度变量)、建交时长、停战时长等解释变量成正比,与两国之间的距离(体现部分交易成本)等解释变量成反比,在近30年扩展后的贸易引力模型中,还引入添加了是否有共同语言、是否有共同边界、是否资源丰富、是否属某区域贸易组织等虚拟变量。由于数据直观、逻辑可信,所以该模型在学术界有很强的解释力。而本文将从最原始的利益驱动角度出发,紧抓供需关系这一根本的基础的经济规律,从互换互补关系和经贸传导机制的角度逐步探讨当代多层次多元化的新型国际经贸合作机制。
二、对基本情况的初步研究
下表列举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东亚、东南亚、西亚各国对于与我国贸易合作的基础条件。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东亚、东南亚、西亚各国是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主要对象,全面了解其进出口结构,根据供需状况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双边和多边贸易是我们推进“一带一路”政策、繁荣我国外贸经济的直接有效的途径。例如,从表1可以看出西亚多数国家需要进口机械加工、装备制造类产品,我们即可从供需关系出发,再利用我国重工企业的成本价格优势促成国际订单。从近几年的贸易产品看,事实上,电机电气设备、石油天然气等矿物燃料的确分别是出口、进口最多的产品。
另外,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很多产业的合同开发空间非常广阔,但沿线国家往往缺乏核心生产技术、相关产业经验以及发展资金,而这些正是我国拥有的相对优势,事实证明,通过2015年至今的“互补性”的外经贸发展,表2中的主要产品种类的出口额得到了大幅的攀升。
三、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研究
大量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同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商品的供需关系的互补性较强,这计量经济学中体现为双边间如GDP等多个宏观经济变量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与共同波动态势。利用计量经济学时间序列模型,从单一序列升级到VAR、CVAR、SVAR的高维数量模型,最终使用全球向量自回归模型GVAR对双边经贸合作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得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出口和进口贸易1个正向标准差的提升可推动中国经济增长1.57%和1.77%;相反,中国经济增长1.2%则可以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个区域双边进出口贸易平均幅度提高0.63%和1.02%。”
另外,中国经济的增长对于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说,具有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和异质性特征。所谓“溢出效应”就是某项活动要有外部收益,而且还是活动的主体得不到的收益。由于以生产为主体的人类经济活动,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整个过程,是由物质流、商品流、人口流和信息流把乡村和城镇居民点、交通运输站点、商业服务设施以及金融等经济中心连结。因此,在经济活动中的“溢出效应”现象也就更加直接、更加明显。
通过表3可以看出,与中国经贸往来日益增多的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蒙古、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等国的GDP增速受中国经济的影响被带动提高。
在经济学上,区域经济增长不仅依靠其内在因素,同时也越来越受到周边地区经济增长的关联带动。从发展经济学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和新经济地理学经济集聚与扩散理论来看,区际产品流动、区际资本流动、区际劳动力流动、区际知识流动等角度存在区域经济增长的溢出机制。
具体来说,经济增长的溢出效应可以通过几个潜在的重叠机制而实现,这包括经济制度的模仿、政治的稳定性、信息的完整性和对称性、是否加入区域贸易协定、融入全球金融市场的程度以及双边和多边的国际贸易往来。通过表3的逐年数据观测完全可以证明,中国经济的发展对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蒙古、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等国的GDP增速产生了积极地影响,这与事实正相印证,而且随着最近几年中国对外经贸和投资地理格局的改变,对这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表现更趋明显。
再次,依据供需关系原则从贸易互补性的角度出发,使用贸易结合度、贸易互补性指数、贸易依存度、RCA指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逐个进行研究,从综合互补性和细分互补性两个方面对商品贸易关系进行比较,预测我国与这些国家未来经济合作的可持续性。可以得出:我国与印度、我国与波兰在初级产品贸易在较强的互补性;在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有激烈的竞争性;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方面存在一定空间的互补性。
四、从经贸传导机制的角度探讨多层次多元化的新型国际经贸合作机制
研究多层次多元化的新型国际经贸合作机制一直是国内外的热点问题,角度不同方法也多种多样,但从“供需决定贸易”这个浅显又根本的原则出发来考虑,国际经贸合作机制的研究需要从经贸往来的各种方式和路径来着手展开。从微观层面上讲,经贸合作往往需要货物或劳务的贸易,这在宏观上体现为进口与出口;往往需要资金的融通,这在宏观上体现为利率与汇率;有时还需要在当地兴建厂区或码头等,这在宏观上体现为直接投资总额;有时还需要对知识技术进行传播、对人才进行培训,这在宏观上体现为国际经贸的内生性或是“无形的溢出效应”;有时还需要在当地兴建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这在宏观数据上体现为基础设施投资额;在国际经贸中,石油矿产贸易比重很大,经贸往来很大程度上受到石油、铁矿石价格的影响,这在宏观上体现为石油、铁矿石价格指数的波动效应。
所以,结合实证研究分析,我们大体可以通过考察以下6种传导机制来探讨新型的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机制的构建。
(一)依托贸易传导机制
贸易传导机制受各国贸易政策影响较大,表现为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的变化及变化趋势。中国扩大出口贸易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
《“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从出口方面看,2016年中国向沿线国家出口5874.8亿美元,较2015年下降4.4%。中国向沿线国家出口占中国总出口额的比重为27.8%,比2015年增加了0.9个百分点,2011年以来整体呈上升态势,2016年达到近年来的高位。从进口看,2016年中国自沿线国家进口3661.1亿美元,较2015年下降5.7%。中国自沿线国家进口占中国总进口额的比重为23.0%,比2015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2011年以来这一比重整体呈持续下降的态势。
从进出口结构看,2011-2015年,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顺差额逐渐扩大,2015年为2262.4亿美元,较2014年增加47.2%,是2011年的16倍;2016年顺差额为2213.7亿美元,较2015年少48.7亿美元,为近年来的首次下降。2016年,中国与52个国家贸易顺差,其中与印度的顺差额最大,达470.7亿美元;与12个国家贸易逆差,其中与马来西亚的逆差额最大,达109.0亿美元。
从贸易市场看,中国是沿线主要贸易国家的主要进口和出口市场。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贸易伙伴国中,中国是新加坡的第一出口目的国,是马来西亚、越南、泰国、俄罗斯、沙特阿拉伯的第二出口目的国,是印度、印度尼西亚、阿联酋、菲律宾的第三出口目的国;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6个国家对中国出口额比重均超过10%。除印度、菲律宾以外,中国在其他8个国家中的出口额比重都有所上升。
中国是沿线主要贸易伙伴国的第一进口市场。越南自中国进口占其总进口额的比重最高,达到34.7%;其次为印度尼西亚和泰国。除越南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以外,其他9个国家自中国进口的比重都有所上升。
(二)依托金融传导机制
随着中国的人民币进入国际货币的“提款袋”,人民币在世界金融市场上的国际影响力日益加大,有研究表明,如果人民币贬值将对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增长起负面作用,其原因在于,如果人民币贬值将降低中国在国际市场上总的购买能力,势必减少对石油等资源丰富的国家的进口,并会引发各国争相贬值的恶性竞争,各国出口企业其实也将会付出更多的交易成本,这将既扰乱国际金融秩序,也很难真正实现“货币贬值拉动出口”的政策目的。此外,利率升高资本回流的道理则不难理解。另外,由于目前中国资本开放项目仍然有限,利率的传导机制也有限,汇率政策是目前主要的国际金融传导机制。
(三)依托直接投资传导机制
计量经济的研究模型表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对绝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具有正向的溢出效应,而且由于中国外汇储备比较雄厚,其影响已经超过了贸易途径的传导机制,尤其对东南亚、俄罗斯、蒙古等国家更加显著,这也符合“引力模型”中的地理距离作为主要自变量的理论。值得一提的是,亚洲开发银行作为新兴的多边发展融资银行,其大量的股权融资、储备金和留存收益足够可以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添砖加瓦。
需要提醒的是,中国的国内经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主要依靠了投资的拉动,甚至养成了“投资才能兴业”的习惯,但目前投资边际收益率急剧下滑,海外的
项目建设和服务外包应尽量避免“盲目投资”和“低效投资。”
(四)依托知识、技术及人才传导机制
在国际贸易的同时,必将伴随着知识技术的传播和人才的流动,这种溢出效益往往与贸易传导机制和对外直接投资(FDI流出)交相融合,但根据内生增长理论,这又的确是一种相对独立的传导机制。欠发达国家或地区可以借此顺利地“搭便车”。技术水平比较接近的两个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则会产生正向和逆向两个方向的技术溢出效应。
认识到知识、技术及人才传导机制对于构建新型国际贸易合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有些国际间的项目开发可以不再是简单的“货物买卖”和“投资兴建”,而是可以通过“技术投入”、“人才交流”等多种智力支持的方式来实现。
(五)依托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传导机制
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往往要早于“投资建厂”,所以这种传导机制一般具有前瞻性,同时交通及电信领域的建设对于当地来说将是永久收益的固定资产,对于经贸的发展贡献持续长久。所以在新型国际经贸合作中不妨建立“收益权出租”、“按揭偿还”、“合作建设”等方式以方便今后的贸易往来,同时减少前期贸易开展的交易成本。
(六)依托石油、铁矿石等价格传导机制
目前,中国已经是全世界第一大的能源进口国和第二大能源消耗国,中国已经深度回旋在世界能源体系的急流中,但是中国至今无力影响世界石油欧佩克价格和澳矿价格,形成了在世界能源供给中的被动局面。一方面,如果中国能源需求减少,则会导致主要能源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如果中国能源需求增加,却也不会导致能源价格下跌。拜托这种“怪圈”需要中国加强与伊朗、俄罗斯等国家的能源基地共建等深度合作。
石油、铁矿石等价格传导机制提示我们应该在新型的国际经贸合作机制中更多地考虑“能源长期协议价格”、“能源基地共建共采”等合作方式。
五、对构建新型国际经贸合作机制的补充建议
(一)充分利用生产要素的互补性
在国际经济、技术、人才、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应加大招商引资并探索并购境外优质资产特别是高新技术、知名品牌和营销网络。一方面我国的优势产品,如机电产品、家电、家具产品可以直接销售往沿线国家;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东盟等经济合作区域的税收优惠和物流条件以及相对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在当地设立生产基地,建设完整的产业链。
(二)加强国际合作,化解贸易风险
由于不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不同,在反垄断、劳工、税务、行业准入壁垒以及环境保护等多种经济因素方面存在国别差异,而且不同国家的相关经济政策和经济法律也会因为外部的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从而缺乏整体性和连贯性,这一直在给各国的科技投资企业带来诸多风险,这需要各国国际经贸管理部门的驻外机构为本国及他国提供政策、税务、法律等方面的综合贴近服务。
(三)完善政府调控,协调发挥整体优势
政府应从顶层设计以及政企协同两发面着手,彻底打通一带一路新渠道,推进贸易自由化,建立良好的公平贸易环境。首先是加强互联互通建设的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从上层建筑即经济战略与策略方面突破政策瓶颈,这是构建贸易自由化的先决条件。其次,政府应协调发挥各家企业的整体优势,通过组建零售贸易平台、补贴建设境外园区“组舰出海”,避免“单船漂流”;支持中国企业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共同成立民间”一带一路“合作平台。另外,应加强国际合作与协商谈判,解除对各国制造、零售、物流企业的诸多限制。
(四)强化金融手段,合理控制资金流动
在利率与外汇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影响力,完善国际结算体系,推动人民币对卢比、里亚尔、里拉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币的直接结算,密切维护人民币的币值稳定,保证人民币的整体保有量,监管主要资金流动,合理融通融投资金,结合国际市场情况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变动,并为防范各种系统性金融风险做好护盾作用。(作者: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理工大学经管学院 高鹏飞)
文章选自《“一带一路与新型全球化“青年研讨会论文集》,引用相关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