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生:40岁以前有房住,40岁以后有住房

2017年8月18日

年轻人应该买房还是租房?

专家简介

陈全生国务院参事,CCG特邀高级研究员。

  年轻人应该买房还是租房?8月11日,在由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与新华网思客共同主办,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协办的“参事讲堂”上,国务院参事陈全生给出建议。他提出现在的年轻人刚毕业一年、两年,是不太可能买房子的,40岁以前有房住,40岁以后有住房应该成为常态。政府应该优先解决租房都租不起的人的问题。

以下为演讲实录:

  在我看来,房地产调控不是调整政策而是要调整思路。有房住是有房住,有住房是有住房,所以应该有两大市场,一个是买卖市场,一个是租赁市场。但是之前我们只发展买卖市场,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房、低价房等,都是让大家买的房子。而真正让大家租的房子没有,有房住不一定有住房,所以现在要大力发展租赁市场。

  房子应该限卖,你买了就卖,是种投机行为,需要打击。怎么打击呢?就是对投机最凶的行为打击最狠。所以我以前提了一个数,比如说买了房子一年内卖出的,差价95%国家收走,两年卖出的85%收走,三年卖出的75%,五年以后就不对差价征税。首先要锁定投机者,然后狠狠打击。用对差别征税的办法,也可以释放刚需。

  允许买,又不让卖,那总得给人一条出路啊,所以可以有奖励租。比如,你把房子租出去,租金所得税全免,你租给贫困的人,还可以减免其他所得税。这样就可以让一部分有房子的人,可以获得财产性收入,利用这一部分钱给另外一部分人解决住房问题。

  如果有人买了房子,不卖也不租,让其闲置,怎么办?我认为,对闲置住房可以罚款。德国战后出台法律,房屋闲置三个月,不仅要罚款,还要拘留房屋所有者;房子闲置七年,就收归地方政府所有。有几个德国的朋友查证过这个事,说德国住房紧张时期,住房居民权受到限制。而且还不得改变住房的居住性质,住房就是居住的,不能把住房改成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改成小旅馆。

  但是中国现在允许房产的闲置。房子闲置是双重闲置,一是房子的闲置,二是土地的闲置。所以把住房的租赁市场真正建立起来,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居住需求和买房需求是相差很大的,因为房子是一个大额或者巨额商品,一个年轻人刚毕业,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是不太可能买房子的,40岁以前有房住,40岁以后有住房应该成为常态。但在中国,我们是20岁一毕业就要买房,还说是丈母娘提出的,如果不买房,姑娘不嫁给你了。其实不应该是这样的的,全世界的租赁市场都是非常发达的。你有钱就买大房,没钱就买小房旧房,还没钱就租大房,再没钱租小房旧房,连租房的钱都付不起,政府会提供廉租房给你住。政府应该优先解决租房都租不起的人的问题。把这个问题做好了,对中国的住房制度,住房发展、住房市场稳定都是非常重要的。

  长期看,现在的房地产发展是有问题的。很多家庭的421结构是4个老人,1对夫妇,1个孩子。以我的家庭来说,现在我们家有我爸爸妈妈的房子,我和我夫人的房子,我儿子的房子。我儿子要再找一个女朋友,她那边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这小俩口得有多少房子呀?怎么办?所以我反对让人人都买房,就应该租房。特别是年轻人流动性大,很多地方都可以去,买了房子就把人拴住了。当然,这里我说的是长期市场。如果从长远看,这样的家庭结构,真的会让房地产市场出现“灰犀牛”。

文章选自新华网,201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