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高级研究员李罗莎:WTO核心作用不应只是全球贸易治理机构,还应成为人类发展的全球治理主要机制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周年。5月14日,全球化智库(CCG)在北京总部报告厅举办了以“世贸组织的改革前景与中国角色”为主题的研讨会,与会嘉宾围绕主题回顾了中国入世的20年,探讨了WTO改革的发展及中国在其中发挥的角色,并探索了WTO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未来,以期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CCG高级研究员、商务部前副司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前研究员李罗莎在研讨会上发言,她认为,要从根本上改革WTO,不以货物和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最大化为唯一评估标准,而以贸易能否在国家间最充分地实现人类发展目标为衡量的最高标准。

以下为发言全文整理:

关于世贸组织改革我思考了很多。几个月前我也写过一篇文章,《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几项基本原则的建议》被商务部世贸组织研究会出的一本书里采纳了。今天听了易部长、龙部长演讲以后,我对自己某个观点稍有质疑,正在重新思考。刚才易部长讲了,中国在世贸组织改革里面的角色是坚持贸易便利化、自由化,不要被如今的保护主义所利用。我看过联合国一些专家对世贸组织的评价,会不会实际上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现我把对这个观点都思考讲一下。

原来认为世贸组织改革下一步有很多问题。比如多哈谈判,没有达成的协议,是从这些还没有落实的方面谈还是从根本上改革?我认为应该从世贸组织成立依据的基础文本《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进行改革,即从乌拉圭回合最终协议改起。从其中规定的WTO的功能上进行下一步的彻底的改革。WTO的功能是对多边贸易实施和管理的全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治理机构。然而贸易自由化不能应对两极分化与贫富差距日益严重的问题。如果WTO的功能这个改革解决了,可能现在的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以及其他很多问题也能迎刃而解了。

我的第一个观点是:世贸组织改革首先要在WTO宗旨和功能上确立发展的原则。

世贸组织应成为一个促进国家间不同体制相互合作的机构,不以货物和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最大化为唯一评估标准,而以贸易能否在国家间最充分地实现人类发展目标为衡量的最高标准。因为实践证明,仅以市场准入为原则,大多数多边贸易市场准入成为了跨国公司的红利,成为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因为发展中国家主要矛盾是发展,若多边贸易不顾及发展的利益,只是进入市场的保证,实质上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贸易自由化应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其本身不是目的。贸易自由化能促进经济繁荣,但不能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只有发展才能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而现在全球化最大的问题在贫富差距扩大化。贸易还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实现发展的工具。所以,世贸组织改革重点是要从全球贸易关注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准入向关注人类发展转变。也就是说,世贸组织改革在承认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准入可以对人类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能够使发展中国家设计出促进发展的政策,帮助确保全球贸易体制能够持久地为人民和人类发展服务。

我的第二个观点是:区域贸易自由化,区域自贸协定等的发展历史,过去被认为是与WTO的一种对立,WTO是全球统一贸易协定组织,对区域的自贸协定似并不支持。但我认为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包括现在的CPTPP。所以WTO的改革应该是能够与区域的这种不可抗拒的自贸协定潮流结合起来,把区域自贸协定中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规则吸纳到WTO规则改革里面,逐渐实现区域与全球一致化。

 

(本文根据李罗莎在全球化智库举办的中国入世20周年研讨会的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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