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楚:透过三个关键问题,厘清《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来龙去脉

2025年7月16日

2025年6月17日,全球化智库(CCG)在北京千禧大酒店成功举办第14期“名家对话午餐会”。本次活动旨在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的理解,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度价值与全球启示,由CCG理事长、国务院原参事王辉耀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院长魏楚在本次午餐会上作为特邀嘉宾发表以下演讲:

尊敬的各位来宾,很高兴能够出席此次活动,并代表学术机构分享一些见解。本人专业为经济学,今天将结合研究成果,围绕当前的主题与各位探讨。

本次分享的主题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希望通过三个问题,引导大家更深入地思考:第一,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律,立法的动因是什么?第二,这部法律的基本内容和核心概念是什么?第三,这部法律将如何落地生效?这是本次发言的核心目的。

我的发言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法律的起源。实际上,这部法律并非突然出台,而是有着长期的发展脉络,因此我将简要梳理其历史演进与背景。第二部分是关于法律的主要特征,分析这部法律的结构与内容,并探讨为何采取当前的制度设计而非其他形式。第三部分则聚焦其深远影响。鉴于在座各位来自不同国家,我将介绍中国的相关实践和经验,并探讨这些经验对其他国家和全球层面的启示。

关于第一部分——法律的起源,我用四个词进行概括:一致性、协同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初步结论是,中国此次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具有鲜明的历史一致性。我也绘制了一些图表用于展示这一过程。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历经三十余年,中国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演变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快速发展阶段,直至2001年;第二阶段为跨越式发展阶段,从2002年持续至2012年。在这一时期,诞生了一部“初级版本”的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这被视为今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源起。此外,在2005年还出台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非公经济36条”等一系列举措。

自2013年至今,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政策层面不断丰富,陆续出台了大量相关文件、法规与制度,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法律。

因此,今天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并非凭空而来,而是经历了三十余年渐进式发展的成果,承载着中国民营经济政策体系的历史演进和制度积淀。

第二张图展示的是,中国相关法律与政策体系体现出较强的横向协同特征。这意味着,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过程中,众多部委、机构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协作。例如,在不同的民营经济政策中,可以看到其发布主体涵盖多个部委;图中右侧则展示了这些政策所针对的重点领域,如人力资源、市场环境、资金支持等。由此可见,政策的形成是一个多部门联合推进、资源整合的过程。这是我的第二点结论,即“横向协同”。

第三点,中国政策体系体现出中央与地方的统筹联动。也就是说,在中央政府制定政策或颁布法律之后,地方政府积极响应,配套出台相关措施,构建起更加完善的支持体系,从而有力保障中央政策的有效落地与实施。

通过对政策数量的统计,可以将中国民营经济政策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在最新阶段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层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健全:其中,一类政策由中央政府发布,另一类由省级政府制定,还有一类延伸至地市级政府。这表明地方政府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坚实有力的作用。这是第三点,即地方层面的积极响应和系统配套。

最后一点是,中国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具有显著成效。接下来将通过一些实证数据进行说明。

从左侧图表可以看出,柱状图所代表的是中国民营企业的注册数量。尽管数据有限,但截至2022年底,中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3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量的比例超过92%。

从右侧图表来看,这是一个经济学分析任务。我们进行了一项非常简单的回归分析。横轴表示出台的政策数量,纵轴表示新增民营企业的数量。通过这一简单回归分析,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表明,相关政策的出台与民营企业新增数量的增长密切相关,政策在鼓励民营企业设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也说明中国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制度建设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发展基础。

接下来进入第二个问题:这部法律的核心理念是什么?

这部法律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即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并直面挑战。这意味着不回避问题、不惧怕短板,而是主动应对、积极解决。

在此,将重点介绍以下四个方面:公平竞争、权益保护、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及规范经营。

首先是关于公平竞争的问题。本人所在机构为高校,长期开展企业调研工作。在一项针对民营企业的定期问卷调查中,我们设置了多个选项,询问企业在公平竞争和市场准入方面面临的主要障碍。结果显示,企业认为最主要的障碍在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也存在较多限制。

那么,这部法律对此问题作出了哪些回应?

可以看到,该法明确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政府行为作出严格规范。法律中出现了如“禁止”“不得”等强有力的措辞,对行政干预行为加以限制。同时,法律也使用了积极表述,例如“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这些内容正是对企业所关切问题的正面回应。

左侧图表展示的是企业的感知和态度,反映出其在现实中确实存在此类关切。针对这些问题,本法作出了明确回应,提出了具体制度安排,旨在有效缓解并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其次是关于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我们同样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企业在权益保障方面最为期待的政策举措与制度设计。

可以看到,大多数受访企业表示,希望能够建立有效的投诉维权平台,并期待在防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有所加强。在本法中,这些诉求均有具体回应。例如,明确使用“禁止”等措辞,严禁对企业实施非法或不当收费,并通过设立平台受理企业诉求,回应企业关切。这些内容都体现了法律在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回应。

第三个方面是融资支持。这是一个普遍性难题,不仅在中国,在全球范围内也普遍存在。例如,银行往往难以精准识别具备贷款资质和潜力的企业,从而制约了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这里可以看到,企业最为期望的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信贷力度和信贷额度方面。对此,本法也设立了若干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条款,以有效缓解相关问题,推动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此外,在科技创新方面,企业最为担忧的主要障碍是成本问题。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创新成本过高,难以承受,尤其在数字化转型和新技术应用方面,往往因资源有限而面临困难。

因此,法律明确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市场机制和平台建设,鼓励其加强新技术应用,并推动企业加大对人才与劳动力资源的利用,以破解技术创新难题。这些内容体现了法律在应对科技创新挑战方面的明确指引和具体举措。

我们还发现,在企业自身经营方面,许多企业在未来发展中存在明显短板。例如,大约有6%的民营企业没有设置风控合规岗位,也未建立刑事合规体系。针对这一现实障碍,法律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内部管理机制,以提升其风险防控能力。

所有这些证据表明,这一政策和法律在回应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方面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那么,这部法律意味着什么?可以初步得出几个结论:其短期内有助于提振信心、优化环境,长期则有望持续释放发展潜力;同时,在全球层面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这部法律已经在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例如拖欠账款问题。通过我们多轮调研可以看到,在法律出台之后,企业遭遇账款拖欠的比例明显下降。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结果基于我们的样本调查,尚不具备全面代表性。

此外,调研显示,受访企业普遍表示受到鼓舞。在被问及“最期待此法律带来哪些显著影响”时,超过74%的企业认为其将促进公平竞争,另有相当比例的企业表示,该法律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技术创新,并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可见,该法律总体反馈积极。

而最重要的是,从长期来看,企业的态度如何?它们如何看待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这一点尤为值得关注。

这是去年企业对不同年份发展预期的调查结果,平均得分为3.1,满分为5分。今年在该法律出台后,得分略微提升至3.2。我们还调查了中期(至2027年)的预期,可以看到得分有显著提升。对于长期(至2030年)的态度,更加积极,得分达到3.58。

此外,乐观者比例的大幅增加是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高度乐观者的比例从6%提升至16%、19%乃至26%,变化十分显著。这表明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中国法律及中国未来持强烈积极态度。

同时发现,大多数企业已采取行动,转向高质量发展。那么,它们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呢?

它们提高了自主创新的比例,这一比例已超过一半。同时,也有近一半的企业正积极推动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这是一项重大的转变。企业逐渐认识到外部与内部所面临的挑战,并希望更迅速地进行转型,以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环境。

那么,从这个发展历程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如果仔细阅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条文,可以发现其中包含大量“禁止”“不得”“鼓励”“支持”等词汇。这些负面与正面用语的背后,其实体现的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当法律中使用“不得”“禁止”时,是要求政府后退;而当使用“鼓励”“支持”时,则是推动市场主体前行。这意味着市场与政府之间的界限更加清晰,制度也更加完善。

因此,可以从中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总结出三点启示:第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点已被广泛认可;第二,中国构建了创新型制度,提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第三,要理解中国过去几十年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正是源于这一套稳定、有效、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

让我们思考一个重要的问题:中国为何能够取得成功?关键在于中国不断探索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而这一边界是动态的,并非教科书上所描述的那样一成不变——即政府负责什么,市场负责什么。中国政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在实践中试错与修正,找到正确路径便坚定推进,发现偏差则及时调整。这正是中国的实践经验与制度智慧,也是我们所总结出的“亲”“清”政商关系理念,是中国对全球治理的独特贡献。

最后,还要强调的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新概念。在此之前,世界各国普遍学习的是西方尤其是美国的现代企业制度,而这一制度是在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与本土环境中发展而来。今天的中国面临的是不同的发展阶段与文化背景,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发展要素。

在中国传统文化和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当前中国所需要的是契合自身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样的制度鼓励企业更加注重环保、履行社会责任,同时结合中国特色的公益慈善体系,体现了鲜明的文化传统和制度创新。

因此,“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新方向,其最终目标,正如中国领导人所强调的,是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谢谢大家。

本文依据嘉宾在由全球化智库(CCG)主办的“CCG名家对话午餐会”上的发言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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