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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资依赖症”的原因和代价
在《改革时期的外国直接投资》一书中文版出版之前,国内有些刊物对这本书已经有一些介绍。我所了解的最早的一篇文章是2003年1月27日出版的《瞭望》周刊。文章是这样介绍我的观点的(2003年我还在哈佛执教): 美国哈佛大学的学者黄亚生正在研究导致中国大量引入外资的原因。黄先生得出令人惊诧的结论之一是:外国对中国投资有时是不合适的,它们往往 以中国国内企业的损失为代价,这也是中国试图支持国内经济领域中效率最低部门的直接结果。对中国日益增长的外国投资实际有助于巩固一种对国内公司不利的体 制。更有评论说,外资的积极引进导致了如下一种经济的“温布尔登化”现象:虽然提供了场地,但是积极利用的却都是外国人。据统计,中国的出口额2000年 为2500亿美元,其中外资企业出口额占50%;在当年的税收中,来自外资的税收占近20%.可以说中国已经形成了“外资依赖症”. 在此之后,国内好几家出版物都把所谓"外资挤出内资"的观点归咎于我的研究。"外资挤出内资"的观点又近一步引发了两场讨论。一种观点认为 所谓“外资依赖症”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批评者说中国引进的FDI 相对于中国的经济规模而言不显得那么突出,英国、德国、巴西、墨西哥、爱尔兰在此方面都超过了中国。这些国家的外资对内资的比例都比中国的高。另外一场讨 论是由我同印裔教授韩太云于2003年合写的、发表在美国《外交政策》上的《印度能赶超中国吗?》一文所引发的。国内很多评论者认为中国的问题是过分依赖 外资,而印度的希望来自于它对外资的限制。 我在本文对下面四个问题作一个尽可能清楚而简洁的说明:1)中国有没有“外资依赖症”?2)如果有“外资依赖症”,造成它的原因是什 么?3)印度的优势是不是来自于它外资的贫乏?4)中国的“外资依赖症”有没有成本?在这本书中我对第一个和第二个问题有很详细的分析。对第三和第四个问 题有所论述但没有展开讨论。我在这里作一点补充。 中国的“外资依赖症” 我在本书中讲的“外资依赖症”不是指外资对内资的简单比例,而是指外资对有效率的内资的比例。国外经济学研究表明,在任何地区,任何行业, 民营企业都比国营企业有效率,更有竞争能力。有效率的内资指的是民营企业的投资。在中国,民营企业的投资只占国内总投资的很小一部分。根据《2004年中 国统计摘要》,2003年私营和个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是7563亿人民币,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的13.7%.同年,外国直接投资是4441.3亿人民 币,也就是说外资对有效率的内资的比例是0.587(4441.3亿元除以7563亿元)。 当然,有的读者会指出中国对私营经济统计不全,有很多集体企业也属私营的性质。2003年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是7806.9亿元。如果把 中国的私营企业定义人为地夸大而把所有的集体企业都算作私营企业,中国的外资对有效率的内资的比例是0.29.用这个办法我们可以得出中国外资依赖的上限 和下限。0.29是下限,而0.58是上限。真实的数字应是在两个数字之间。 现在我们再来评论"中国引进的FDI 相对于中国的经济规模而言不如很多国家"这一命题。英国、德国、巴西、墨西哥、爱尔兰虽在外资/内资的总比例上超过了中国,但我们不能忘记这些国家是私有 或者是大部分是私有的经济。它们所有的内资都是由私营企业进行的,这和我们中国直到今天为止大部分投资是由国营企业完成的情况是不同的。国营企业投资是不 计成本的,所以它们是过度投资。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如果有大量的国营企业存在,FDI/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会自然地显得很低。 更准确的比较方式,应该是把中国的外资/私营企业投资的比例和其他国家相比。胡祖六先生在一篇题为《关于中国引进外资的三大问题》的文章中 提供了14个国家和地区的FDI/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的2002年的数据。如果把中国外资对有效率的内资比例定位成0.29,和这14个国家比,只有三个国 家FDI/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比中国高:新加坡(0.34),荷兰(0.33),和爱尔兰(0.71)。如果我们用0.58这个比例,那只有爱尔兰一家比中 国高了。 要注意新加坡、荷兰、和爱尔兰是世界上公认的外资依赖国。而它们是很小的国家,很容易依赖外资。(比如说在新加坡办两家航空公司,肯定有一 家必然是外资企业。)也就是说中国的外资依赖度已经和世界上公认的外资依赖国相接近了。这对一个大陆经济形体,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来讲是非常反常的。一 般来讲,大的国家相对独立,较少依赖外资。比如在1990年代,美国FDI/内资的百分比只是6.2%,虽然流向美国的外国直接投资绝对数额比中国大。加 拿大是8.3%;巴西是5%。中国的FDI/内资的比例超出东亚经济的好几倍。 1990年代,南韩的这个比例是1.1%;台湾省是2.8%。 顺便说一句,中国的对外贸易依赖度也达到惊人的高度。2004年中国的外贸/GDP的比例高达0.70.作为比较,美国在90年代的外贸额 相当于其国民生产总值的0.20.日本的比例是0.25.虽然美国和日本是全方位开放的经济,它们对外贸的依存的程度远远小于中国。 “外资依赖症”的形成 正确地分析中国为什么会有外资依赖症非常重要。错误的分析会得出错误的政策结论。有些国内学者建议政府去限制外资以保护所谓"民族企业", 这种观点非常错误。我在本书第一章表1.2说明中国的对外投资政策在国际视角下一点不自由。中国的问题根本不是对外开放过度,而是对内开放严重不足。换句 话讲,中国外资/有效率的内资比例过高是分母的问题,不是分子的问题。中国的金融和法律体制严重地限制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时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滞后 人为地给外国企业造成了商业空间,导致外资的大规模的进入。这就是我对1990年代外资在中国的分析。 在这里我想对两个问题进行一点说明。第一,我完全不同意"外资挤出内资"这种说法。中国的民营企业根本不是外资企业挤出的,而是由中国自己非常不合理的经济制度挤出的。1970年代我们一分钱外资都没有,但那时哪有什么民营企业?事实正好相反。 1990年代在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到各种阻碍下反而是外资使民营企业家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基金。我在本书第四章对这个问题有详细的分析。外资对 中国劳力密集产业是有很大的贡献的,但它的最重要的贡献是外资起了一个给民营企业家提供风险基金的作用,而不是一般分析说外资带来出口市场。1990年代 中国幸亏引入了外资。来自香港、台湾和澳门流入中国劳力密集产业的外资种某程度上是代替了中国极不合理的金融体制。国内评论说我是"外资挤出内资"这种说 法的始作踊者是不正确的。 第二个问题是要认清楚经济发展和外资进入的关系。很多评论者经常讲中国经济高速度增长使外国公司对中国市场前景看好,所以外国直接投资大规 模地增加。这种观点不全面。经济高速度增长可以导致外国投资在中国的绝对数额的增加,但不会导致中国对外资的依赖的增加。(绝对数额的增加指的是外资数量 在时间上的变化。比如1990年,中国吸引了34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而2003年中国吸引了535多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外资的依赖指的是外资/内 资的比例。) 原因很简单。如果中国市场对外国企业有吸引力的话,那么它同时也应对中国企业有吸引力,所以中国企业也会相应增加投资。如果外国和中国企业 同时增加投资,外国直接投资占中国总投资比例应该不变,或者变化不大。中国在1990年代对外资依赖度增加并接近一些小国的水平说明中国企业,主要是民营 企业,因为制度的限制无法加大投资。 中国经济最大的特点是宏观经济发展很快,但是微观经济表现差强人意。比如中国的GDP年增长在过去15年一直保持在8%以上,但中国的股票市场的回报率在2000年以后一直是负的。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研究为什么中国企业竞争能力这么弱。首先应该指出的是,中国实际上具有很多形成企业竞争优势的条件。中国的人力资 源相当雄厚,科技人员的总数、教育普及率不但超过很多发展中国家,而且也超过一些发达国家。中国也具有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教授认为培养企业竞争优势的一些重要条件。比如巨大和多样性的国内市场,很多生产要素可以自给自足。中国也并不缺少资金,虽然中国人均收入 不高,但中国的储蓄率是除新加坡之外最高的。实际上,中国每年都在大规模地出口资金。 中国的主要问题是经济体制。而所谓经济体制的问题就是国有体制的问题。经济体制的不合理和扭曲的资源分配制度造成了中国企业整体竞争能力低下 我在这本书里着重谈到三个方面。第一,虽然民营企业比国营企业有效率,但民营企业没有资金是形不成竞争能力的。从1980年代初开始,世界 各个国家与地区不但经历了经济全球化而更重要的是经济民营化。但在中国,从银行贷款、外汇供应、到商业机会的分配,政治和法律方面的支持都是倾向于效率低 下的国营企业。直到几年以前,民营企业,特别是私有企业,不能进入所谓战略性的、高营利行业。比如,1990年代,私营企业要想进入电子、机械、汽车这样 的行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政策限制。而像金融、电信服务、能源这样的行业在2005年以前私营企业根本不可能进入。银行贷款更是大规模地向国营企业倾斜。 私营企业虽然更有效率却面临着资金匮乏。 国营企业的资源富裕和私营企业资源匮乏同时成为1990年代推动外资的微观因素。本书的第四和第五章对这个问题有详细的论述。国营企业依赖 政策支持购买了大量机器和设备,有的是相当先进的,积累了大量的资产。有相当一部分国营企业在80年代都是政府重点支持的对象。这些企业进口了相当数量 的、有时是全套设备。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外国公司有技术合作项目,掌握着当时在中国属于先进的技术。但因为国营企业经营没有效率,亏损严重,国营企业变成了 收购对象。我们知道,当一个企业具有较好的资产但经营不良的话,这个企业就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收购对象。但是很长一个时期,如果民营企业收购国营企业,就 是私有化,是不容许的。而如果是一家外资企业进行收购,则被认为是"吸引外资",是"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各级政府不但容许而且给予大量的补贴。 我在本书第五章解释了在1990年代,外国公司和国营企业建立的很多合资企业实际上是外国公司对国营企业资产的收购,根本不是我们讲的一般性的合资。 一般性的合资是两家企业合同出资去开发一种母公司不生产的新的产品,而在中国的和国营企业合资实际上使中国的母公司名存实亡。这些合资的国 营企业通过合资变成类似于金融机构型的企业,而已不是进行实业的公司了。这类的企业往往大部分的收益是来自于投资收益,而不是营业收益。 对于资金匮乏的民营企业家来说,外资则提供了一定的发展资金。这就是为什么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欢迎外资,但它们欢迎外资的原因是截然不同 的。国营企业是有资产无能力,合资成为其掌握的大量但被无效地利用的资产变现手段。民营企业是有能力无资产,外资便成了它们获得资金的少数渠道之一。 我在本书第三章把民营企业和外资的结合比作一种风险投资。所谓风险投资是股本投资,它的发生是因为银行不愿贷款风险高的企业。在一个市场经济,这类企业往往是生产未被市场检验的新产品或技术。 在中国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没有什么产品或技术上的风险,但在中国的体制下它们具有政治风险。这种对民营企业家的歧视人为地给外商创造了投资 机会。在美国,风险投资家具有很高的讨价还价能力,因为他们不需要和银行竞争。他们控股的要求往往会被满足,因为企业无法获得其他资金。在中国,因为银行 不向民营企业贷款,使得香港和台湾很小型的企业也能在大陆投资控股。 中国经济体制的另外一个严重问题是地方保护主义。国内对地方保护主义有很多研究,我在这里不重复了。我想强调两点。第一,地方保护主义人为 地提高了外商的讨价还价能力。因为国内企业只能在它们所处的地区选择投资项目,所以它们往往不能选择最优的项目进行投资。而外国企业不受这个限制,它们可 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投资项目。我在本书第六章分析了为什么像中策这样的公司能够在全国各地进行投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中国资本市场地区割据。第二,地方保 护主义相当程度上是由国营体制造成的。"分权让利"是国有体制大前提下提高企业效率的少数手段之一,而"分权让利"又是造成地方保护主义重要原因。换句话 讲,如果能改变国有体制,我们就不需要用"分权让利"来提高企业效率,就会减轻地方保护主义。 印度的外资问题 我从2000年起就开始注意印度。当时我在哈佛任教要写案例。我选了医药产业这个题目。我一开始就注意到印度的医药产业主要是由它的本土私 营企业带动的。这和中国以国营和外资企业为主的发展模式截然不同。印度在医药产业方面的成功还有另外一个含义:我们不能将印度企业在医药行业的成功单纯地 归因为语言因素。虽然印度具有英语方面的优势,但这种优势在医药行业并不像软件行业那么重要。因此,造成这种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远远不是文化和语言的 差异能解释的。 我在本书中也简短地提到了印度的发展模式,主要是突出它能造就一批杰出的本土公司的业绩。2001年11月我在Project Syndicate 首次提出这一个命题:和印度相比,中国经济起飞了但中国的企业却没有起飞。国内对中印比较的兴趣发生在2003年末。2003年11月中国官方网站发表了 我同印裔教授韩太云合写的、发表在美国《外交政策》上的《印度能赶超中国吗?》中译文。之后多家刊物又进行了跟踪报道和讨论。(必须指出的是很多人不同意 我们的观点。) 对中印两国对外资政策方面的讨论中流行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而有意思的是,在我看来,虽然这两种观点截然相反,但它们的误差的原因又惊人地 相似。第一种观点认为印度的对外直接投资只有中国的十分之一,说明它的经济业绩不如中国。第二种观点认为印度的对外直接投资只有中国的1/10,说明它为 了要培育本土公司采取了比中国严格的外资政策。这两种观点没有任何事实根据。 我们在检查第一种观点时应当记住,对外直接投资只是一国和另一国发生经济交往很多方式的其中一种。除了对外直接投资外,还有间接投资——既 不带控制权的股本投资——和外包业务。外包业务指的是订单或者是以合同式的境内和境外企业合作方式。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很多,而几乎没有任何间接投资和订单 合作方式。印度刚好相反。它的直接投资很少,但它有大量的间接投资和大量的外包业务。为什么中印会有这个差别?原因在于印度的微观和制度基础比我们强。 很容易解释印度为什么能吸引大量的间接投资: 它的公司治理水平远远超过中国。两国公司治理的直接比较材料不多。里昂证券有限公司在2001年4月发表的关于"迅速发展市场中的公司治 理"的报告是一个相当系统、超越了单纯数字排列的报告。在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以10分为满分的评分中,印度的公司治理得到了5.4分,而中国名次相当靠后, 仅得到3.4分。在全部国家的排名中,印度名列第6,中国名列第19.里昂证券有限公司的报告给印度在公司治理的几个领域打出的分数比其总体得分要高。在 公司治理规章条例,实施这些规章条例,以及"制度机制和公司治理文化"方面,印度比中国做得好。报告还赞扬了一些印度公司采纳了比法律要求更高的公司治理 标准。 里昂证券有限公司评级很低的印度公司中,许多都是国有公司。这非常能说明问题,也为解释为什么中国公司的管理表现不佳提供了线索:中国公司 治理最大的问题是政府对企业的干涉。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报告认为,在下列领域内中国公司治理的问题最突出:第一,国家是最大的持股人,这使得政治议程最有优 先权。第二,很少有中国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公告或年度报告。中国公司没有创立优秀公司治理的紧迫感和强烈意图。第三,中国公司不具备恰当的、有鼓 励性的经理奖惩机制。第四,与投资者的关系不紧密。 第五,董事会成员和董事长没有独立性,他们的职责更多的是管理企业而不是监督企业。尽管多数私有公司的创始人任职公司最高层并控制公司,但国有公司中的许多高层管理者还是由政府任命的。大多数董事会规模过大、成员太多,没有实权。 在中国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企业,主要是由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缺少非行政性的董事会,公司的运作不是被内部管理层牢牢控制,就是被政 府牢牢控制。根据一份1995年对在上海证券交易中心和深圳证券交易中心上市的超过600个公司的调查所做的调查报告,三大持股集团——国家、法人和个体 持股人--分别持有33%的公司股票。这种"三分天下"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今天。在当前证券管理规则下,国家和法人股是不能参与流通的。只要企业和法人共同 掌握居控制地位的、不可转让的股本利益,这两个证券交易中心就不可能起到买卖公司控制权(而不仅是买卖公司收益权)的作用。同时,政府仍旧有不可争议的控 制权。 中印两国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差距影响了两国股票市场的运行。印度股票市场的回报一直高于中国。三位美国经济学家兰德尔·莫克(Randall Morck )、伯纳德·杨(Bernard Yeung)和余·韦恩(Wayne Yu)在所著的著名论文中指出,在那些公司治理差、信息公开差、保护少数投资者措施差的国家,证券交易中心里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趋于一致运动而非单独运 动。根据他们的计算,中国得分为0.8,这意味着80%的股票趋于一致运动,而印度的得分为0.695,与之相反,世界上最出色的股票市场得分相对较低, 美国的得分为0.579. 要解释为什么印度能吸引大量的外包业务,我们必须先解释一下外包业务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分。外商直接投资是一种股权安排(equity arrangement),通过它,一家境外企业取得对一家境内企业的控制权,境内企业变成境外企业的一部分,成为境外企业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外包是一种 合同生产安排(contract production )。在合同生产安排的情况下,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下订单(product order ),境内企业根据订单要求的质量标准、式样说明和供应量来自主安排生产。在合同生产安排下,境外企业和境内企业是两家独立的实体。 很多人认为印度企业发明了外包,实际上是东亚企业将外包推上了国际舞台。20世纪从50年代一直到70年代,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的服装 纺织企业通过合同生产安排这种方式支配了全球的服装纺织品生产。20世纪80年代,台湾的服装、皮革皮毛、木材竹制品的出口中90%通过合同生产安排提 供,只有10%是依赖于外商直接投资这种股权安排方式。而在中国,外包这些行业中只20%左右。 我在本书第四章详细地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与其他东亚经济不同,没有选择外包生产安排,而是那么依赖于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外商直接投资最大 的作用是它能为信贷受限制的私营企业提供资金。这是外商直接投资与外包生产的一个关键区别:外包仅提供产品订单,但外商直接投资既提供产品的订单又提供了 资金。产品订单本身不是资金,它只是一种未来提供资金的一个承诺。 这就是为什么外包这种生产模式需要一个有效率的金融体系作为支撑。企业家获得订单后,他仍然需要从其他渠道获得运营资金来进行生产。金融体 系有没有效率就决定了企业家能否及时地获得他所需的运营资金。20世纪60、70年代在韩国、台湾和香港,小企业主只要能拿到订单就能从当地银行得到贷 款,有时以订单作为抵押。这就是为什么外包这种商业模式能在东亚地区大规模地开。而在中国,在金融体系严重地歧视私营企业家的前提下,外商直接投资具有强 大的优势,因为它既提供产品的订单又提供了资金。在一个不合理的金融体系下,外国直接投资使企业家减轻了对本国金融体系的依赖。 外包能在印度成功是因为印度有一个效率较高的金融市场。对这个问题我在下面还要详细说明。但我先评论一下对印度看法的另一个误差——即认为 印度不对外资开放。实际上,印度在金融方面比我们中国要开放得多。印度在1993年至1994年度采取的金融开放措施已经达到中国承诺在2006年金融开 放的措施,包括外国商业银行开展直接业务和容许外国金融投资对印度股票市场投资。需要指出的是,印度从来是对内对外同时开放,不像我们对外开放对内限制。 在1990年代,印度最好的银行是外国银行。而今天,印度最好的银行是本土私营银行。 印度的银行改革起步比中国早得多。而这并非出于政府的积极政策,而是迫于压力。由此可以看出两国间一个有趣的不同之处。印度的银行改革是被 一桩于20世纪90年代早期发生的存款者诉讼所推动的,存款者要求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国有银行公开信贷标准。存款者认为,银行中各种不良贷款率不断提高,损 害了其作为存款者的利益。 正是由于这次诉讼,银行和国有银行业开始明确公开其提供贷款的标准,由此增加了透明度。在中国,这种事还从没发生过,也很难想像会发生。 世界银行设计的世界商业环境调查(World Business Environment Survey )提供了一些很有力的和很有说明性的依据。该调查的目的是要了解企业对于其经营有关的商业环境的看法。 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创业型企业为重点。这些企业中的绝大多数是私有企业,只有12%的企业属于国有。 因此,该调查反映了私有企业的商业环境而非整体商业环境。调查在1999~2000年之间开展,覆盖81个国家的1万多个企业。它是首次同时包含中国和印度的调查。这也是它的一大优点,从而使得我们可以直接比较这两个国家。 世界商业环境调查有助于说明中印两国金融市场状况的某些实质性差异。它包括关于企业融资、信贷有效性的诸多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是:"请 按对你企业运营和发展阻碍程度高低,对企业融资环境打分。"在被调查的中国企业中,有80.21%把融资作为阻碍企业发展的最大因素,相比之下只有 52.1%的印度企业为融资所困扰。中国企业面对更多融资限制这一令人吃惊的事实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中国不但排名低于印度,而且低于许多国家。中国在 81个国家中名列第78位。三个在融资限制问题上排名低于中国的国家分别是:乌克兰、摩尔多瓦和吉尔吉斯坦。其二是同印度相比,中国有规模大得多的银行 业。例如,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字,2001年由银行提供的国内信贷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中国为132.7%,而印度仅为53.8%.如此看来,中国的 银行业提供了2倍于印度的贷款。但中国的私有企业仍然面临更多融资限制。世界商业环境调查的其他部分也确认了这一点。举例来说,接受调查的中国企业中,企 业留成利润占固定资产投资融资的56%;而在接受调查的印度企业中,这一比率仅为27%. 还有一个令人吃惊的统计数字,那就是尽管中国银行业的规模比印度大得多,在接受调查的中国企业中,由当地商业银行提供的固定资产融资仅占总 数的9%;而在接受调查的印度企业中,这一比率达到了22%.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尽管中印企业都面临融资限制,尽管程度不同,造成这些限制的原因却大 不相同。世界商业环境调查就造成融资困难的原因询问接受调查的企业。它提供了5个原因供被调查者打分:(1)抵押品要求;(2)银行手续;(3)高利率; (4)同银行的特殊关系;(5)银行缺少可贷资金。在其中4个选项上,中国的银行实际上比印度的银行得分高。比如说,在被调查的印度企业中,有50.5% 的企业认为抵押品要求是融资的"主要"或"一般性"障碍,而只有20.2%的中国企业这么认为。印度企业强烈抱怨银行的手续繁多(50.5%.)、高利率 (81.2%)和需要与银行有特殊关系(35%)。与之相反,中国企业在这三个原因上给出的分数依次为29%、35.4%和25.3%. 印度企业对落后的银行体系的抱怨在发展中国家是常见的。在这些国家中,银行的风险评估能力差,并缺乏潜在客户的信息。为求保险起见,它们经 常对抵押担保提出高要求,强加繁重而又官僚的条件,并且实行过高的利率来降低风险。一个成熟的银行体系可以避免采取这些生硬的商业手段。比如说,世界商业 环境报告中提到,美国企业面临的融资限制要比印度企业少很多。因此,印度企业在信贷上受到限制是出于技术原因。而这种技术型的限制在具有不发达银行业的发 展中国家中很普遍。印度银行的问题不是体制的问题而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普遍的和典型的问题。 我们应该把不发达的银行体系和有偏见的银行体系区分开来对待。正如上文提到的,同印度企业相比,中国企业对抵押担保要求、银行文书工作、高 利率和与银行特殊关系抱怨较少。实际上,中国在这四个范畴内得分比美国还好。但是从这个数据很难得出一个中国的银行比美国的银行质量更高的结论。一个更合 理的解释是,直到1999年,中国四大国有银行还明确被禁止向私有企业提供贷款。中国和印度之间的根本差异在于,中国的银行对私有企业采取歧视政策,而印 度的银行虽然贷款条件非常苛刻,但没有歧视政策。 世界商业环境调查也能说明这个观点。调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银行是否缺少可贷资金。被调查的中国企业中有37%回答"是",而仅有 18.5%的印度企业这么认为。众所周知,中国银行有大量的存款资金,并且慷慨贷款。那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前文提到,世界商业环境调查将重点放在私有企 业的意见上。这就是原因所在:整个中国银行体系都以服务国有企业为导向,而不是为私有企业服务的。因此,接受调查的中国企业虽然有很多为国内最好、最大的 私营企业,但在中国庞大的银行体系中被迫"靠边站".对私有企业的金融歧视不仅存在于银行业,而是存在于中国的整个金融市场。世界商业环境调查显示,中国 企业中,股本融资占固定资产的2.6%,而印度企业中,这一数字达到了5.2%. 外资依赖症的成本 我坚信中国是有外资依赖症的,而且从政府最近拒绝统一外资和内资企业税率来看,我的担心是中国可能是已经有外资依赖顽症了。 我在本书第二章把中国1990年代引入的外国直接投资比作是一剂药:它克服了中国金融体制的一些弊病,使备受歧视的民营企业家获得一定资金。但我也指出买药是要花钱的,是有成本的。在这里我讲一下中国这种欢迎外资歧视民营的模式的成本。 第一,人民币升值时,这个模式将面临巨大挑战,因为该模式仅仅产生了非常低的附加值,创造了一个数量的奇迹,而不是一个价值的奇迹。国外总 喜欢把今天的中国和八十年代的日本去比较。其实,由于国内多年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政策,中国的私营企业根本不能和1980年代日本企业在技术升级和创新能力 上相提并论。1980年代当日元升值后,日本的企业对策是加强产品创新,并转向附加值更高的产品种类(比如丰田的lexus 和日产的infiniti)。我们的私营企业是做不到的。 我们将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 第二,压制私营企业的发展实际上也压低了外资的质量。北大学者路风完成了一部很有价值的外资在中国汽车行业的研究报告。他的报告表明中国靠 外资引进技术这个模式基本上是失败的。外资引进很多但没有什么技术转移的效应。这个结论我非常同意,但我不同意他分析的原因。他认为这是因为中国外资政策 的失败。在我看来,这是因为中国内资政策的失败。中国的汽车行业——中国的金融行业也一样——最大的问题是长时间只对外资开放不对内资私营企业开放。 技术是竞争的手段。追求技术的原动力是市场,是竞争。中国的汽车行业过去20多年来技术和市场基本是脱节的,它是对私营企业开放最迟,最不 彻底的。它是国营企业的大本营,而国营企业本身是反竞争的。能够使外国企业转移技术的原因只有一个:竞争——包括来自其他外资企业和中国私营企业的竞争。 限制私营企业发展就等于限制竞争,限制竞争就等于限制技术转移。 我们国家多年有一个口号:以市场换技术。这是一个又不符合逻辑又不符合事实的口号。一家外商只有在它认为要丢失市场的时候它才会引进新的技 术。如果它能稳坐市场,它会认为它做得很好,它为什么要引进新的技术?1984年到2000年我们给予了桑塔那汽车市场的半部江山,换回了什么新的技术? 哪些领域越早对民营企业开放,哪个领域的技术就发展得最好。较早开放的家用电器行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民营资本比较发达的浙江和广东地 区,民营经济越发达,该地区引进的外资质量越高。浙江的一些做衣服和鞋袜的民企已经不满足单纯生产加工的模式,正在并购一些颇具规模的海外贸易公司,希望 以此控制产品的销售渠道。正确的口号应该是:以竞争换技术。 第三,外资虽能弥补中国金融体制一些不足,但外资这种制度的功能只限制在城市和沿海地区。但中国的农村拥有巨大的创业的人力资源。是"农民 企业家"通过提高农业产量和创办无数的小型企业造就了中国真正的经济奇迹——上世纪80年代快速的、公平的、依赖于内需的经济增长。改善中国的自身的制度 环境最大的收益者将是中国的农民企业家。帮助他们获得资金和掌握土地的所有权,才是促进中国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公平的唯一途径。农民掌握了资源后才能以企业 家、创业者的身份——而不仅仅是以打工者的身份——参与和促进中国工业化的过程。 第四,压制私营企业的发展降低了经济发展的质量。中国的舆论界经常鼓吹外国直接投资的好处。但实际情况是中国私人企业的经济贡献是外资企业的几倍。 2003年,城镇的私营企业雇佣了大约4800万名工人,而外企仅雇佣了860万。外来直接投资基本上尚未触及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而中国 的农民企业家创造了另外1亿个非农业就业机会。可是在2002年,国有银行向在华运营的外企发放了1720亿元人民币短期贷款,而就在同一年,它向国内私 营企业发放的短期贷款仅为392亿元。在其它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想象,政府会这样对待为本国作出如此巨大贡献的企业家。 最后,我想指出这种重外资轻民企的发展模式不单违背效率原则也是违背公平原则的。中国很多私营企业家生在农村,出身微薄,做的是小本经营。减轻外资企业的税负就要增加私营企业的税负。这是用世界上的穷人的钱去补贴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这是极其不合情理的。 在过去三年里,中国的新一任的领导已经开始解决这些历史积累下来的体制问题。2004年通过的有关加强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修正是一个很好的 开端。作为一个出生、长大在中国,关心和热爱中国的海外学者,我只能做我力所能及的事。通过出版这本书,如果我能够说服哪怕只是一位读者认识到体制改革的 必要性和紧要性,我的意愿就满足了。 (作者系麻省理工学院斯隆商学院教授 黄亚生)
2014年2月19日 -
国有资产保护:国企亟待改进内控管理制度
目前,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对《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充分表明,国资委十分重视加 强企业国有资产保护、完善中央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同时也表明,国资委充分认识到在企业国有资产保护方面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力图通过明确和规范 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保护企业国有资产,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笔者就《暂行办法》提出意见如下。 《暂行办法》在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中都强调内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在多处指出追究责任的先决条件之一是“未按照规定”、“未履行规定程序”等行为。 一方面可以看出,《暂行办法》十分重视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另一方面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决策办 事,就可以免责。那么如果发生资产损失,可能主要是因为个人违反或者未履行有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是属于个人失责或违规行为。 这一推论若要成立,前提必须是大型国有企业已经拥有比较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如果情况确实如此,那么《暂行办法》也许就能够发挥很大作 用。遗憾的是,目前大型国有企业的内控管理制度仍然存在较大问题,因此单纯靠追究个人责任很难完善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笔者曾经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内控管理制度、法律服务保障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对多家著名跨国公司进行互访和案例分析,发现大型国有企业的内控管理制度仍然存在较大缺陷和漏洞。著名跨国公司基本上都有以下几大内部控制特征,而大型国有企业在这几个方面恰恰有重大缺陷。 缺乏独立的法律服务体系 知名跨国公司往往强调,为了确保管理层的经营运作合规合法,公司的法律部必须独立,实行垂直领导,不能依附、受命于所在公司的管理层,甚至法律 部人员的任免、待遇、晋升等事项都必须同所在公司的管理层保持独立。除极少数例外,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由法律部审议,法律部应成为一个不可绕过的重要决策 环节。这对于确保公司业务与合同的合规合法、对公司管理层形成互相监督和钳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目前不少大型国有企业也设有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部,但是几乎无一例外的,法律部都受制于、听命于所在公司的管理层,只是管理层的一个办事 机构,很多公司根本没有法律人员支持,没有法律服务覆盖。例如,对某家大型国有企业及其约60家重要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进行深入分析后,笔者发现虽然该企 业的内部管理体系在大型国有企业中比较领先,但是内部管理体系和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仍然存在重大缺陷,法律服务覆盖率不到50%(也就是说约有50%的公司 没有得到法律服务覆盖),即便是得到法律服务覆盖的公司和部门,法律服务深度也不到50%(也就是说约有50%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公司没有外聘 律师事务所的统一规定或统一执行。更为严重的是,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部都听命于有关公司的管理层,没有起到独立监督、互相钳制的作用。这个问题是大 型国有企业的体制性问题,《暂行办法》无法解决体制上的这个重大缺陷。 如果某些高管人员能够控制法律部,就几乎可以在所谓的“合规”方面做到天衣无缝之后,仍然滥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也就是说,某些高管人员可以实现程序上的“合规”而施行实质上的严重违规。 因此,建议国有企业建立独立的法律服务体系,为确保程序上和实质上的合法合规,为在体制上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作出重要贡献。 缺乏统一的采购体系 知名跨国公司往往强调,建立统一的采购体系,对于防止腐败、提高效率至关重要。通用电气公司甚至指出,通用电气公司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甚至无权 购买一张纸、一支笔,因为中国分公司只能对所需物品提出请求,具体采购必须由通用电气公司的中央采购部统一执行。这样一来,任何供货商试图通过中国分公司 的领导拿到供货合同就几无可能,因为中国分公司不负责采购决策,而总公司中央采购部又有严密的风险防范制度,能够确保采购环节的质量和价格,杜绝采购环节 的腐败。 相反,目前大型国有企业内部的采购权十分分散,往往是采购大权旁落,每当各部门或各分公司、子公司获得项目立项和预算批准,各项费用支出基本上都由各自管理层自行决定,自行执行。权力造成腐败,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败,这是中外通用的道理。 因此,建议国有企业建立统一的采购体系,确保采购环节的质量和价格,杜绝采购环节的腐败。 缺乏公司业务和职能方面的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 很多知名跨国公司全球运作范围很广,业务面很宽,公司内部结构也很复杂,但是它们十分强调业务和职能方面的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例如法律服务、 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事管理、采购、物流、研发、市场、营销等都是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很多分公司、子公司的内部设置十分简单,基本上只是单纯的生产单 位,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权十分有限,界定分明,很多决策必须由公司总部有关业务和职能部门统一领导,垂直管理。这就大大降低了发生贪污腐败、造成财产损 失的可能性。 相反,目前国有企业往往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林立,而且无论什么级别(指总公司、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四级公司等),几乎都是不管麻雀大小,必 须五脏俱全。虽然这跟国有企业历史演变有关,但是由于公司结构和部门设置层层叠叠,环节繁多,又缺乏业务和职能方面的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容易造成风险频 生,漏洞迭出。这大大加重了国有资产保护的难度。 建议国有企业建立业务和职能方面的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体系,减少决策环节的风险和漏洞,减少和杜绝腐败,确保对国有资产的有效保护。 这些制度改进对于有效保护国有资产十分重要。在保护国有资产方面,单纯依靠人的自觉性远远不够,必须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和制度保障,必须确保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大门紧紧关闭,而不能让以权谋私之徒可以随意打开,不能等他们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之后才去拿他们是问。我们的风险防范应该更加强调前置式、防范型、制度第一,而不是后置式、惩罚型、管理层第一。《暂行办法》提出的很多问题,可以重点依靠建立和完善制度保障来解决。 (作者系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副主任、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秘书长高志凯)
2014年2月19日 -
中国需要更重视人才战争
人才战争正在全球范围内日渐激烈地发生。
2014年2月19日 -
海鸥跨国创业:人的回归与才的回归
由海鸥创业平台和怀雅迅大学商学院国际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二次海鸥创业论坛在多伦多成功举行。在论坛上,我做了题为“海鸥回国创业现状与展望”的演讲。我介 绍了海鸥人士回国创业的整体情况,和与会来宾共同探讨了海鸥人士如何能把在中西文化夹缝中求生的劣势转化为贯穿中西、跨国提升的优势。现场有150余位华裔听众,提问很踊跃。
2014年2月19日 -
中国海归从政研究
随着两会临近,中国政府新一届的领导班子将会亮相。中国经济腾飞,国际地位日益提高,中国和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同时也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包括科技创新 和建设一个创新型的国家。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局面,中国必须启用具有现代化专业知识和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人员,其中包括一大批已经回国的海归。近年 来,中国国内在这个领域有了重大突破,仅仅在2007年一年,就有两位海归直接晋升国家有关部委的部长。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