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 提倡人才开放发展。致力于人才国际化研究,CCG在国际人才、国际移民、华人华侨、出国留学和回国发展等领域开展并承接重大研究课题,举办系列活动,出版相关图书并发布系列研究报告。 政策影响力。基于扎实且富有创新力的研究成果,CCG提出一系列完善我国人才发展和移民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在推动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等重大政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学术影响力。CCG在社科文献出版社连续出版发布《中国留学发展报告》、《中国国际移民报告》、《中国区域国际人才竞争力报告》等蓝皮书,连续翻译出版国际移民组织(IOM)《世界移民报告》,在施普林格出版社(Springer)出版包括 “China' s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Development”在内的多部英文著作,填补了中国国际人才研究领域的空白。 社会影响力。CCG创办了“中国人才 50 人圆桌论坛”、“全球教育 50 人论坛”等品牌论坛,连续多年承办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论坛”,举办“全球人才流动与国际移民学术研讨会”。CCG 提出的筹建“国际人才组织联合会”倡议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的积极评价与支持,成功入选了首届巴黎和平论坛,并在第二届巴黎和平论坛上成功举办了“国际人才组织联盟--国际专家研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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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欧洲“避税天堂黑名单”:局部地区“有雨”
文 | 全球化智库(CCG)特邀研究员陶短房 12月5日,欧洲经济财政理事会(Ecofin)姗姗来迟地发布了人们期待已久的“在税务问题上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即人们通常所言的“避税天堂黑名单”,最终上榜的“避税天堂”为17个,远远少于人们事先的预期。 所谓“避税天堂”,系指免收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如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美属萨摩亚、文莱、开曼、纽埃等等。2008年时IMF曾经列出总计43个“避税天堂”,这是指狭义的,广义的“避税天堂”则包括香港甚至美国等“低税区”,范围更广,争议自然也越大。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欧美越来越多的国家对“避税天堂”成为各国巨大海外税收漏洞的现象忍无可忍。有统计称全盛期全球藏匿在“避税天堂”的资金至少有10万亿美元,相当法国年GDP总值的5倍,50%的国际贸易通过“避税天堂”逃税,更令各国对“避税天堂”对贪腐、洗黑钱的掩护感到越来越不耐烦。 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在“全球联手应对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召开,金融监管合作问题首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在这届会议上,法、德等国联合提出“黑名单”制度,对不合作的“避税天堂”给予终止经济合作协定等惩罚,2011年底美国首先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加大了对国际“避税天堂”的打击力度。2014年5月6日,号称“最大避税天堂”的瑞士同意签署“信息透明协定”,从此改变了“银行为储户绝对保密”的、延续几百年的传统,这被公认为“避税天堂”黄金期的结束。 此后,“丰塞卡旋风”刮起,神秘的民间组织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联合号称来自70多国、107家媒体的370多名调查记者先后“挖”出“马耳他丑闻”和“巴拿马丑闻”,锋芒直指“避税天堂”中最后、最顽固的四个钉子户(巴拿马、瑙鲁、巴林和瓦努阿图)。而与此同时,在欧洲税务专员莫斯科维奇(Pierre Moscovici)和法国经济部长勒迈耶(BrunoLe Maire)推动下,欧洲理事会的特别委员会花费了足足一年半(加上前期准备,时间长达3年),先是在2016年下半年列出一份遍及全球、多达92个国家和地区的“疑似避税天堂名单”(比通常人们公认的43个避税天堂总数还多出一倍有余),今年稍早则“缩编”至约55个,而在12月初的Ecofin布鲁塞尔财长会议上,28个欧盟成员国财长经过长达72小时的激烈辩论,最终拿出了一份包括“黑榜”和“灰榜”的名单。 “黑榜”即前面提到的17个国家、地区名单,这17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巴林、巴巴多斯、格林纳达、关岛、韩国、阿联酋、马绍尔群岛、蒙古、纳米比亚、帕劳、巴拿马、圣卢西亚、美属萨摩亚、突尼斯等17国系Ecofin特别委员会根据“是否通过加入自动信息交换体系实现税收透明度”“是否实行了有害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实行了经合组织(OECD)所反对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三项标准遴选出的,它们将很可能根据Ecofin的建议,受到欧盟的一系列财政和金融制裁。 “灰榜”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土耳其、卡塔尔、瑞士、塞尔维亚、马其顿、卢森堡、百慕大群岛、摩洛哥、佛得角、英属泽西岛和马恩岛等47个国家和地区,他们被责令“加强与欧洲间的税务信息透明化交流”,否则将会在未来“灰转黑”。 正如一些分析家所评论的,此次欧盟终于采取措施,从总体上对“避税天堂”提出制裁框架,是全球“围剿避税天堂”、打击非法离岸金融、改善税务信息透明化努力的最新成果。 由于欧盟成员国众多,不同国家在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传统、现实利益迥异,非但对“避税天堂”的态度参差不齐,甚至连“何为避税天堂”都各说各话。如法国、德国一直苦于富人逃税,主张“零所得税即避税天堂”“避税天堂即必须制裁”,而英国、爱尔兰、冰岛等则向有低税传统,并希望借助“税收低谷”吸引外国公司前来注册,英国在世界各地的离岛和部分前英国殖民地小岛则更是各种版本“避税天堂清单”上的“常客”。 一些税务专家指出,欧盟各国最终在一些关键性、敏感性的分歧点上选择了“模糊化处理”,然而“黑名单”的意义似乎暂时也就只能到此了:上了“黑名单”的“避税天堂”将要受到欧盟的制裁,这点没有问题,但,什么样的制裁?谁也没有说清楚。当然,勒迈勒提出“让IM F和世界银行削减对黑名单国家的资助”,可这是超越欧盟理事会权限范畴的事,即便实现,也是IM F/世行的惩罚,而非欧盟的惩罚———难道真的像卢森堡代表所言“把这些国家和地区列到黑名单上本身,就已经是最严厉的制裁”?当然,这种模糊处理减少了“黑名单”通过的难度,但如此“罚酒三杯”式的惩罚,真的就能起到惩戒和吓阻作用? 不仅如此,被法国《回声报》戏称为“局部地区有雨”的“定向筛选”,极大削弱了“黑名单”的说服力。 什么是“定向筛选”? 首先,“黑榜”小心翼翼地回避了在打击“避税天堂”大原则上和欧洲“志同道合”,但在何为“避税天堂”和“如何打击”方面差异甚大的美国。美国经常指责爱尔兰等欧盟成员国“用低税收帮美国公司避税”,而部分欧洲高税收国家则将实施零所得税的部分美国州也斥为“避税天堂”,双方在税务信息交换方面也存在诸多龃龉,可想而知,如果欧盟把美国列入“黑榜”甚至“灰榜”,将会是怎样的一幅画面。 其次,早在几个月前,Ecofin就明确了“不让一个欧洲国家上榜”的原则,事实也的确如此,甚至被“丰塞卡旋风”吹到狼狈不堪的马耳他也堂皇“逍遥法外”,慢说“黑榜”,就连“灰榜”上寥寥无几的欧洲国家,也都是些非欧盟成员国,有人戏称“英国脱欧帮了大忙”,否则“灰榜”上连泽西岛这样的英国离岛,甚至欧洲以外的部分欧盟成员国属地都未必会出现。很显然,这种“刑不上大夫”的区别对待,会严重影响这份“黑名单”的公信力。 据悉,摩洛哥、佛得角在最后一刻从“黑榜”上脱身,而突尼斯、阿联酋和巴拿马则“功亏一篑”。在这种“局部地区有雨”的筛选式框架下,一切似乎都变得充满“弹性”,可想而知,接下来的博弈焦点将围绕着两个最棘手的话题:对“黑榜”上榜者究竟将怎样惩罚;“黑”与“灰”间将如何切换。 文章选自《南方都市报》,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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