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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和拉美:多元化合作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
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年会,于3月19-21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在19日下午召开“2016拉丁美洲经济展望”会上,与会嘉宾就拉丁美洲和中国经济发展、如何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等问题进行讨论。中国与拉美国家应多元化合作 “中国和拉美国家应该更进一步提升和拓宽合作伙伴关系,拉美国家不仅是向中国出口农产品、矿产能源等大宗商品,双方之间应该进行更多元化的合作,包括在教育、技术创新等很多方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古里亚表示,中国是拉美地区最大的商品出口国,在交通、基建和通讯等领域,中国在拉美国家投资了很多项目。 但是近期,拉美地区增长乏力,很多国家已经连续几年零增长甚至负增长,经济陷入衰退,中国的经济增速也在放缓。在此背景下,中国和拉美国家应该进行更多元化的合作,包括在教育、技术创新等很多方面。在双方的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多互补性的作用。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认为,拉美地区最应该注意的问题是所谓“自然资源诅咒”,即过分强调自然资源的作用,而忽视经济多元化发展。他表示,自然资源经济实际上是一种寻租模式,具有很大的不平等性。因此,拉美国家最需要去做的是促进经济多元化,其中创新对于经济结构的改变非常重要,更应该去关注的是如何建立促进创新的体制。 “现在双方的经济增速都在放缓,更应该改变合作的质量。一方面,在贸易方面除了‘量’的增长,还要实现‘质’的提高,促进贸易结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强调创新的力量,加大双方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以创新促进增长。”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中心司长马里奥认为,过去,拉美和中国一直有很多合作,包括向中国出口自然资源、低附加值的工业产品等,这样的合作方式虽好但还远远不够。 秘鲁驻华大使胡安·卡洛斯·卡普纳伊认为,中国构建开放的经济体系与多边国家开展合作,有三点非常重要。一要保持开放度,二要在新技术方面保持创新,三要保持政府透明度。 如何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在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上,泛美投资公司总裁詹姆斯·斯克里文认为,中国和拉丁美洲面临很多共同的挑战,双方已经互相分享经验教训。关于如何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他认为三个因素非常重要。首先是包容性,在教育、卫生等领域,保障社会公平。其次是创新,通过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再次,要促进社会私营部门的发展。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主任王辉耀认为,要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中国需要做两件事。首先,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受益于加入WTO后的贸易自由化影响,中国经济出现快速增长。因此,对于当前的TPP等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中国应该开放的态度面对,以继续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其次,转向更高的价值链,推动消费驱动型的城镇化。特别是中国应该思考如何用更多的政策,帮助农民群体更好地融入城市当中,而不是只是“农民工”。 “中等收入陷阱不是发展中国家走不出去的宿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王金照认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可以实现的。一是要有稳定的政治局面。二是要有包容性的社会发展政策。三是努力实现产业升级。 加快产业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 在产业升级方面,王金照认为中国有很多优势,包括拥有规模较大的多层次的市场,吸引跨国公司来投资;中国高技能劳动力在不断增加;中国政府在提前对重要产业进行战略布局等。要顺利实现产业升级,中国还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第一,控制成本,包括土地、金融等成本。第二,通过改革和政策安排,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更多高端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第三,构建中国企业为主导的价值链,形成有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当前宏观经济下滑并非坏事,对行业来讲,正是借机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机会。”美国铝业亚太区公司事务副总裁黄志湘认为,现在的发展要务是通过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帮助企业进入到更多高附加值领域。文章选自中国经济新闻网,2016年3月21日
2016年3月24日 -
李曙光:《企业破产法》如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CCG学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导语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破产制度在我国长期失灵,造成市场难以正常出清,僵尸企业得以苟延残喘,占用信贷等宝贵资源,抬高企业杠杆率,加剧产能过剩,衍生大量信用垃圾,侵害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扭曲市场价格信号,限制了市场优胜劣汰作用的发挥。 有人说,需要再一次的政策性破产,这种看法不能同意。上世纪90年代,解决人员安置问题主要靠的是国有土地资源,解决债务危机主要靠的是银行呆坏账准备金及核销制度,现在,土地资产作为困境企业的隐性资产早已不再,而再搞银行债务简单核销是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清理僵尸企业,短期政策应对,应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以行政化手段为辅的原则。中长期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修改破产法,成立破产管理局;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预期;推进破产案件的司法受理;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金融机构破产程序。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提到了议事日程。如何依据破产法律制度,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破产法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企业本应进行清算,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后方能退出市场,但是仍然有一些企业因为种种因素而未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2014年,吊销后又注销的企业数量仅占全部企业吊销数量的11.03%。这也是产生“僵尸企业”现象的重要原因。 衡量“僵尸企业”的标准是什么?僵尸企业就是那些丧失偿付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经具备破产原因,达到破产法规定的申请破产的条件,但依靠借贷尚在持续运营的企业。 破产制度在我国长期失灵,造成市场难以正常出清,僵尸企业得以苟延残喘,占用信贷等宝贵资源,抬高企业杠杆率,加剧产能过剩,衍生大量信用垃圾,侵害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扭曲市场价格信号,限制了市场优胜劣汰的“创造性毁灭”作用的正常发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心在于提供市场化的制度供给。这些市场化制度中,破产制度最为重要,是治愈当前经济中产能过剩顽疾的一剂治本良方。 但是,目前我国《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市场经济的《企业破产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但在新破产法实施过程中,一个突出问题是,全国破产案件受理数量不但没有增加,反而连续下降。 从数据分析来看,我国适用破产程序案件的数量不足美国的0.2%,西欧国家的1.16%。同时,我国2014年每千家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数量仅为0.11户,显著低于西欧平均70户的数量。此外,美国2013年的个人破产案件占全部破产案件的30%以上。破产法难以实施的六个主要原因 在中国,企业破产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地方政府出于维稳和政绩的需要干预企业破产。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政绩需求或为了保持与主要信贷银行的所谓“优良信用”关系,对僵尸企业采取各种帮扶救治措施,“借新还旧”,财政输血,甚或以政府信用帮助它们获得银行贷款。 第二,法院不愿意受理破产案件。破产案件行政协调成本太高,特别是国企破产,出于债务、职工安置、维稳等考虑,涉及地方政府国资、人保、工商、银行、发改委等多部门,作为司法机构的法院很难协调;破产案件的专业性很强,且费时耗力,但办案效果往往显不出来,法院内部的绩效考核机制很不利于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破产案件对债权的清偿难以执行。 第三,专业人员队伍的缺乏。尽管有的法院建立了破产管理人名录并从其中通过摇号方式选取破产管理人,但政府机构主导的清算组却是实践中的主要模式。政府的介入在个案中或许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被大范围的采用却意味着破产法的非市场化运作,造成了破产程序的运转专业性不强,挤压了市场中介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 第四,破产案件的处置没有市场化。实践中,破产法律服务市场没有形成,破产案件的收费很低,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没有积极性。 第五,破产法体系中缺乏个人破产和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我国目前的《企业破产法》只是“半部破产法”,尚缺个人破产制度。金融机构也是市场主体,同样会发生经营风险或债务危机,也需要相应的债务处置机制。如果对金融机构缺乏一个清晰的关闭破产和清算的法律框架,那么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很多做法不仅缺乏根据,更可能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六,文化传统与商业习惯因素。中国人“好面子”的文化与商业传统观念认为“破产”是件不吉利的事情,人们会尽可能通过其他途径而非破产程序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短期政策应对:市场化为主、行政化为辅 这一轮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产能过剩来势凶猛,其处置难度不亚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国企改革,重点问题是要解决淘汰僵尸企业所要涉及的就业与债务问题,核心问题是要防范因结构调整与处置僵尸企业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同时还应在此过程中引导中国经济与国企改革步入稳健发展的市场经济新常态。 有人说,解决此轮困境需要再一次的政策性破产,这种看法不能同意。与上世纪90年代不同,我们面临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国内市场社会体制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上一轮困境国企危机中,解决人员安置问题主要靠的是国有土地资源,解决债务危机主要靠的是银行呆坏账准备金及核销制度,现在这两项制度红利已经用尽。土地资产作为困境企业的隐性资产早已不再,而今天银行债务的简单核销,是对商业银行20多年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短期政策应对,还是应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以行政化手段为辅的原则,以利于后期改革对接。 一是应严格按照破产法来对僵尸企业实施市场退出。 绝不允许上世纪90年代那种通过让担保债权人让利受损的方式推动企业破产。不能由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干预破产程序或法院随意变更法意,以保证破产程序公正公平,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信誉信用。对那些政府不得不救助的企业,应在符合破产法制度与程序的基础上进行融资支持、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或债务冲抵。 二是处理好僵尸企业失业人员安置问题。 与上世纪90年代不同,这次国家不仅要考虑到失业人口规模与社会稳定问题,还应考虑到如何使僵尸企业处置过程能更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保护企业雇员的合法权益,并建构一套社会保障供给、职业培训、创业或再就业体系。国家应考虑安排投入更多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这笔资金主要用于退出过剩行业员工社保安置;同时应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将原有支持补贴给僵尸企业的资金转移支付补贴给下岗职工。 三是要挖掘一批专家担当专业的管理人。 相关国资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应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汇集一批专家型企业家,更应以开放心态引进民企与战略投资企业家介入僵尸企业的拯救与处置中来。应放手让他们以市场化方式担任管理人,处理僵尸企业事务。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大型企业的重整重组,就有CRO(首席重组官)这种角色。我国上世纪90年代的去产能过程中,也涌现了一批这样的企业家与专业人士,应重视发挥这些专业人士的作用。 四是要改变债权人债务人行为方式,使其真正自负其责。 监管机构这次不能简单核销银行的呆坏账,应按照责权利对等与市场化原则处理不良资产。 五是并购重组与破产清算相结合。 应在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引入庭外重组和预重整制度,将之与破产清算结合在一起以降低交易成本,保存企业资产的价值,实现债权债务关系的更优调整。庭外重组是陷入困境但有复兴可能的企业与其债权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债务调整和资产重构,以实现企业复兴和债务清偿的一种法庭外拯救手段。预重整的优势在于低成本和高效率,这在美国已是一成熟制度。中长期建议:做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修改破产法,成立破产管理局。 2006年的破产法已运行九年,与中国现行市场经济的发展已出现不适应的一面。建议借鉴英美等国及香港地区政府管理破产事务的经验,在我国设立破产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的一个政府部门来负责推动破产法的实施与修改,管理破产方面的行政事务。 二是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预期。 目前破产制度在运行中存在大量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政府干预破产市场化运作机制的程度较深。这些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认为当地的大中型企业如果破产会对其政绩造成不利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政绩考核制度上做出调整,打破以往的政绩预期,引导地方政府从长远出发做出判断,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是推进破产案件的司法受理。 除了要阻遏地方政府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干预外,应在法院体制与内部考核机制上进行改革,以改变法院在破产案件中权威式微的状况,还应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破产案件审理队伍。可以借鉴美国的专门破产法院与破产法官制度,使破产法院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利益,独立而专业地受理审理涉及跨地跨界商业贸易与债权债务关系的破产案件。 四是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金融机构破产程序。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则。为适应消费时代的来临,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为更好发挥破产法的市场信用功能,全国人大应加快制定个人破产法。 我国自2001年起开始从法律角度思考解决金融机构退出问题。目前,国务院已制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存款保险条例》。在此基础上,若还有少量机构在风险处置完毕后需要退出市场,就可直接适用《企业破产法》相关清算程序,另行立法的必要性已不大。下一步,应进一步加强存款保险的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能,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和保险保障基金的职能,与央行、监管机构一道形成风险处置合力,明确《企业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的适用程序,尽快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的有序清算程序。文章选自财经网,2016年3月22日
2016年3月24日 -
【中国科学报】如何营造人才“冒”出来的好生态
长期以来,我国人才引进一直存在种种局限,人才制度缺乏国际竞争力。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完善人才制度。日前上海开始用市场化机制吸引人才,公安部宣布相关研究机构可以推荐申请绿卡……可以说,与以前相比,中国的人才制度正在不断地完善。不得不改革的理由 目前,国际上有3500万大学生,来中国读学位的大学生才十几万。“中国现在国际人才比例、来华留学生比例全世界最低。”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主任王辉耀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未来国际人才可能是人才工作的一个突破口。 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沈荣华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目前我国国际化人才数量严重不足。发达国家的国际人才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0%,但中国的国际化人才占常住人口比例只有0.06%,187个城市中上海是走在前面的,但其比例也只是0.73%,“上海金融人才有35万,但国际化人才大概为2%”。 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王振也认为,上海要打造全球科创中心,人才制度的改革必不可少。“我们原来的人才观是工业化时代的,人才的规划还是工业化时代的东西。但今天已经进入信息化、全球化时代,我们必须要有新的生态观,政府也要主动对外开放,要拥有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的人才生态观。”王振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局长张冠梓坦言,我国人才制度的优势主要是初步具有顶层设计,以及实行党管人才的优势。但是也有很多不足之处,主要是制度中的开放性、灵活性、市场性和包容性问题,这些都需要进行改善。需突破三大短板 那么,人才制度需要进行哪些创新呢?对此,沈荣华指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需突破“三块短板”,即体制短板、机制短板和环境短板。 他介绍,党管人才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党管人才的格局已经形成,但问题和局限也很明显:首先是组织部门与人社部门的定位不清;其次是组织部门与各个业务部门职能分工不清;此外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部门与组织部门其他部门之间关系不清。 “三个不清”要求必须深化人才体制改革,补好体制短板,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沈荣华建议,组织部门应强化战略性管理,人社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要将各个部门人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的“三定”方案等。 他还表示,我国人才机制改革30年来有很大进展,但实质突破不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分配两大制度基本上还是走“计划”,不是走“市场”,以致束缚了人才的创新创业热情。 “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环境,是当前我国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人才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环境的竞争,也可以称之为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竞争。”沈荣华说,“根据上海经验,要特别关注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集群发展的高科技先锋企业、开放的大学和科研院所、集聚的创业资本和风险投资家、专业服务的孵化器、多元融合的创新创业文化等6个生态因素。”人才价值需要重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表示,从人才观念来讲,跟需要匹配的就是最好的人才,应该解决人才价值的确定问题,特别是合理确定复杂劳动、知识型价值的体现方式。目前,一方面要打破不合理的制度框架,如人才流动限制、科研机构的国际合作交流限制等;同时也要建立一些合理的制度框架,如灵活的用人机制、人才管理规范等。 “人才工作的前提必须是尊重,好政策要结合中国实际落地。人才问题必须打通,包括产学研之间、体制内外、理论和实践之间要打通。” 张冠梓表示。 沈荣华建议,我国应实施国际人才四大战略。一是改革战略,从政策推动走向制度创新,通过制度改革来谋求对人才的解放;二是开放战略,从封闭式走向开放式,率先实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三是环境战略,从硬环境走向软环境,实现人格素质整个高移;四是文化战略,从单一文化走向多元文化,创造中西方文化融合的、良好的国际人才氛围。文章刊于《中国科学报》,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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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茁壮成长的智库新力量
编者按2015年,中国智库建设迈入新阶段。2016年1月13日,本版刊发了《2015中国智库年度发展报告》【超链接:新亮点 新态势 新思考 ——2015中国智库年度发展报告】,对2015年智库发展的总体趋势、特点进行盘点分析。为进一步细化了解各类智库的发展动态,我们特约请相关智库撰写分报告,3月9日,由山东社会科学院撰写的分报告之一《2015年度地方社科院系统智库发展报告》【超链接:新机遇 新发展 新跨越 ——2015年度地方社科院系统智库发展报告】由本刊发布,得到了智库界广泛关注。今日,本版刊发《2015中国智库年度发展报告》分报告之二:《茁壮成长的智库新力量——2015年中国社会智库建设回眸与评价》。近期,本刊还将陆续刊发关于党政智库、高校智库发展情况的分报告,敬请期待。 在我国的智库谱系中,社会智库作为经费自筹、人事独立的非官方研究机构,以其独特的社会根植性、市场配置性、机制灵活性优势,成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以《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印发为标志,我国社会智库发展的新时代得以开启,自主性及活跃度迅速提升,成长空间日益广阔,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同时也面临来自外部条件约束和自身能力短板的现实挑战。亮点:抬头挺胸士气昂,活力释放谋蜕变2015年是中国社会智库的崛起元年,社会智库开始跨越瓶颈阶段,进入快速成长期。 政策给力,智库提气。2015年,中央顶层设计为我国社会智库繁兴营造了极为重要的外部环境。 ——中央“两办”《意见》的出台为社会智库发展注入“强心剂”。《意见》的第三部分对我国社会智库发展进行了专门论述,这是中央首次以高规格政策文件形式对社会智库发展做出给力的制度安排。“社会智库”概念在《意见》中得到了正式确认,文件还对社会智库的地位、发展的法律保障、参与决策咨询的渠道等重大问题给出回应。江苏、湖南、安徽、山东、广东等省市也先后印发了地方版《实施意见》,对社会智库发展进行了专门安排。一系列制度有力地挺直了社会智库的“腰杆”,极大地鼓舞了士气。 ——民政部《关于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论证调研为社会智库发展注入“暖心剂”。2015年,民政部联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就《关于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出台,先后赴广东、河南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民政部还于2015年4月,委托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上海大学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为政策出台做论证。 ——两家社会智库入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名单为社会智库发展注入“催化剂”。2015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入选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为社会智库不断进取提供巨大动力。 ——社科联系统加强社会智库管理与服务为社会智库发展注入“营养剂”。中央两办《意见》下发后,全国社科联系统以高度的责任担当,与民政部门一道扛起了引导、培育新型社会智库的大旗。2015年9月24—25日,全国社科联联席会议在湖北武汉召开,对社会智库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丰硕成果。广东省社科联设立了200万元智库建设专项经费,系列规章制度也已启动修订。湖南省社科联组织了15场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横向交流会,分类指导社科类社会组织提升智库建设水平。山东省举办了“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新型智库建设情况座谈会”,为全省首批10个“新型社会智库建设基地”授牌。 榜单飘红,表现抢眼。2015年不少社会智库以较好名次跻身多类智库排行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在“美国麦甘榜单”中斩获颇丰。在“全球最佳民营智库排名50强”榜单中,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察哈尔学会、中国(海南)改革与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上榜。在“全球最值得关注智库排名100强”榜单中,上榜的4家中国智库中有3家为社会智库,分别为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 ——在“中国社科院榜单”中位列靠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11月发布的《全球智库评价报告》中,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位列“全球智库百强排行榜”第40名,在入围的10家中国智库中位居第四。 ——在“四川社科院榜单”中表现不俗。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列“舆论影响力排名”第7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列“决策影响力排名”第9位、“综合影响力排名”第10位。 ——在“零点研究院榜单”中可圈可点。共有7家社会智库入围“智库综合影响力”排行榜前20名,分别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金融40人论坛。 砥砺前行,价值凸显。2015年,我国社会智库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当好“思想库”“点子库”,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智库价值得到体现。 ——资政建言积极有成。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通过竞争性遴选,获批首批参加国务院部分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单位。在《光明日报》评出的10项“2015年度智库研究重要成果(资政建言类)”中,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分别占一席。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全年共向中央部委提交《建言献策参考》60余篇,有10多篇被采用。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围绕G20、“一带一路”等领域开展前沿研究。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17项成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示。 ——公共外交扎实有效。2015年,不少社会智库发挥公共外交独特优势,有力服务了国家对外工作。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成功举办第四届全球智库峰会,此后又举办了第七轮中美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首轮中日企业家和前高官对话等。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全程出席了G20峰会,被官方指定为2016年G20智库峰会共同牵头智库,还主动配合国家领导人访问,同期开展智库交流活动。察哈尔学会围绕“公共外交与和平学”两大领域,成为“公共外交”知名智库。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先后与世界移民组织、亚洲协会、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等合作举办多场国际研讨会,发出中国声音。 ——聚焦热点主动有为。社会智库在年度最热门的“一带一路”议题中表现活跃。在“一带一路百人论坛”2015年评出的“一带一路”十大智库中,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一带一路研究所、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盘古智库、察哈尔学会悉数入选,占总数的一半。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与30多个国家的智库开展合作,邀聘了84名沿线国家高级研究员,出版了5部专著,形成研究报告及内参80多份。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一带一路研究所就“一带一路”话题展开多轮研讨、实地调研与民间双轨外交,形成多个有分量的成果。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与国家旅游局共同成立研究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为中国政府设计“一带一路示范城市”。察哈尔学会积极研讨传播“一带一路”政策理念,获邀担任“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盘古智库成立了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中心,调研丝绸之路主要国家及国内段沿线城市。 巧用资源,厚植实力。2015年,不少智库巧妙地采取靠大联强、借力发展策略,有效地扩大了“朋友圈”,夯实了发展基础。 ——巧用政治资源增强发展力。不少智库成功延揽了有影响的离退休官员到社会智库任职,一些智库积极与党政部门开展课题合作研究,赢得了宝贵的发展资源,如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中央50多个部委建立了工作关系,盘古智库的学术委员会拥有为数可观的政界学术委员,一些社会智库的负责人还成为政府参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使得社会智库已在事实上成为中国式“旋转门”的主要承载体。 ——巧用学术资源提升专业力。与大学、科研机构紧密联合已成为社会智库克服专业性不足的重要策略,如中国与全球化智库联合北京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博士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东北大学联合成立“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依托吉林大学—中改院经济政策定量研究中心加强课题合作。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紧密依托中国人民大学,定期针对教授们的科研成果进行智库成果转化。重庆智库与西南政法大学定期联办“智库重庆论坛”。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与上海大学联合申报课题。 ——巧用媒体资源扩大影响力。几乎所有社会智库都极为重视维护传媒关系,注重机构宣传与自我推介。较为成熟的智库普遍建立了自己的媒体运营团队,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网站、微信、论坛甚至网络电视等形式,全方位、实时对智库进行传播,智库品牌运作嵌入智库运行全流程。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察哈尔学会等还开办了中英文网站及中英文社交媒体,向中外受众及时传递声音。 ——巧用公共平台塑造软实力。开展行业公益也是社会智库形塑影响力的重要方式,如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联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项目免费举办“中国智库领导力交流项目”,为智库界人士搭建了高端互动交流平台。零点国际发展研究院发布年度性《中国智库影响力报告》,对中国智库开展自主排名。胡润研究院每年发布包括胡润百富榜在内的一系列排行榜。中国与全球化智库挂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人才理论研究基地,发布《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15)》《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2015)》蓝皮书。21世纪教育研究院定期发布《中国教育蓝皮书》。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定期发布“中国金融中心指数”等。不足:内外失和短板显,任重道远需努力虽然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智库建设取得不少突破,但总体仍显发育不足,仍处于智库体系的“二线”,群体性繁荣还有待破题。 “依傍型”智库多,纯社会智库少。一些有一定影响的社会智库,虽从机构性质上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许多智库的经费来源也实现了多元化,但仍具有较为浓厚的官方色彩。今年进入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的两家社会智库,部分管理高层亦属“体制内人员”。占社会智库很大比例的社科类社会组织以挂靠官方的附属机构居多,人员、经费都能得到政府部门的眷顾,纯粹意义上且走上正轨的社会智库还需进一步扩充壮大。 “亚形态”智库多,规范型智库少。一些社会智库属非实体运作的平台型智库,还有一些是不具备资政功能的松散型学术社团组织。形成一定规模、能自主开展研究、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智库凤毛麟角,大多为“小微型智库”,有些还是“一人智库”。社会智库的概念也存在滥用现象。一些从事纯商业化运作的咨询机构纷纷贴上“智库”标签;一些地方把党委政府研究室之外的智库都通称为“社会智库”;一些地方则仅把研究社会组织和社会发展的研究机构叫作“社会智库”。 “吆喝型”智库多,高水平成果少。一些社会智库存在重平台建设,轻内容建设;重宣传造势,轻成果生产;重社会活动,轻潜心研究;重追赶热门,轻专业深耕的“四重四轻”现象,资政建言的智库主体功能体现不够。一些社会智库的影响力,主要依靠表面热闹、能赚人气但资政贡献不大的论坛活动来扩大,缺少精品力作。 “饥渴型”智库多,从容型智库少。社会智库的生存发展仍存在注册登记难、职称评聘难、课题立项难、成果报送难、信息获取难、决策参与难、税费负担重等“六难一重”困难。如很多智库难以注册为“民非”,职称评聘通道狭窄,“说不上话”“拿不到课题”,信息不灵,税负较重等,结果因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筹不到资而惨淡经营。 “粗放型”智库多,科学化管理少。一些智库缺乏现代化运营经验,资源渠道逼仄、组织模式僵硬、产品结构单一,过度依赖政府拨款;一些智库“机关化”严重,官僚化倾向明显;一些智库则正在滑向商业咨询机构,公益性日益模糊。一些党政部门对社会智库缺乏有效引导手段,导致有的智库出现换届年检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建议:力行大道优治理,综合施策谱新篇社会智库思想理念活、竞争意识强、运营效率高,深具市场基因,体现现代智库发展方向,未来必定前途无量,需要认可与扶持。同时,社会智库自身也要加强内涵建设,回应好时代需求。 拓宽通道:强化政策支持。要尽快出台民政部《关于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赋予社会智库公益法人地位,不强求必须有主管单位;对社会智库的决策知情权、决策参与权、智力资本报偿权给予程序性保障;对社会智库的税收优惠、财政投入、职称评聘、人才流动、荣誉授予等进行详细阐述,为社会智库施展身手配好“尚方宝剑”。 走好王道:拿出过硬成果。要聚精会神做好宏观战略研究。以引领性战略方案提供具有启发性的前瞻概念、思路与框架。要专心致志做好中观跟踪研究。在政策评估、预警与纠偏方面填补党委政府政策观察盲点。要脚踏实地做好微观调查研究。持续为党委政府提供客观真实的事实、数据来源,成为党委政府不可替代的第三方信息源。要精益求精做好问题研究。对当下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及时提出于法周延、于情合理、于事简便、于行有效的解决方案。 把住要道:突出领域特色。顺应智库分层化、分众化、分业化发展趋势,遵循智库市场规律,切实从“全能选手”的误区中走出来,找准功能定位,实行错位发展。要从实际出发,善于在专业化细分领域持续耕耘,作全面研究、系统研究、长期研究,做到“专、精、深”,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打造非对称核心竞争力。 遵循治道:优化内部管理。搭建现代化组织结构,形成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建立自己的核心团队,打造一批高素质智库专才;建立精确的选题策划与问题识别机制,搭建供需直通车平台;实施严密高效的项目研究组织管理,确保成果的高质量;丰富筹资模式,融合市场化、国际化、网络化发展趋势有效集聚资源;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透明度,赢得更多的支持信任。 掌握力道:加强必要监管。要尽快制定智库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搭建起党委政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发展的法治框架。要厘清社会智库的边界,依法依规清除乱贴标签的“冒牌智库”,对不符合智库规范的实行退出。善于以考核评估为抓手,完善联络员制度、访谈制度、汇报制度、培训制度,全面掌握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社会智库不断迈上新台阶。
2016年3月24日 -
查道炯:有必要对非洲的外援模式进行改革
2008年10月26日 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研讨会暨国家发展研究院成立大会于10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行。搜狐财经为您带来现场网络直播,以下是文字报道: 查道烔:我首先要向各位道歉,因为我没有准备一个报告和PPT内容给大家来展示一下。实际上我来这里要给大家讲一下中国近些年对外援助的改革,特别是在过去当中30年改革开放的外援改革。我是政府关于外援制度的咨询专家当中非常少的当中的一位。我今年一月份去过非常进行实证性的研究,告诉我的东西我是不能够对外公布的,我想很多教授都已经提出了,实际上中国经验是不能够应用到其他国家当中里面去的。 我今天主要讲两个问题,首先我对中国外援的一些了解。第二点我要讲讲中国是和其他行业机构当中,促进非洲经济怎样的合作。 第一,关于对外援助,在中国实际上进行了很多的讨论。外援实际上最多占中国政府预算的1%或者不到。非洲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占了亚洲国家外援的40%,10%进了亚太地区,也有30%进入了南美州一些地区。实际上中国的外援数量并不是很大,我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样是一个秘密呢?有三个原因:第一个是我们政府只有一个机构,负责外援工作,过去60年代都是这样,因此有很多的官僚方面的问题,而且政府机构之间在谁决定外援分配方面有很多内部的争斗和讨论。所以在公开的场合是有这样不和谐的声音,在内部的地区有这样的不和谐。 第二个问题是政治斗争的问题,比如说台湾问题,还有联合国的地位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是和其他国家的问题,我们经常有这样的说法,他们都说中国都这样富了,为什么你的外援这么少呢?他们有对中国类似的需求。他们把中国的外援和日本其他的外援相比,说中国的外援太少,所以这样对中国来说构成了更多的麻烦。 第三就是能力的问题,很多中国政府官员在接受外援工作的时候,他们必须要得到政府的授权才进行外援的工作。实际上外援对中国不管是接受外援和提供外援来讲,作用都不是很大。中国外援进入国,是给了朝鲜和越南。这当然和政治密切相关。去年一月份我看了一个项目,这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浪费,因为这个铁路建完以后就没有怎么用,所以这就造成了很大的浪费,我不认为还要继续这样一个的任务。 对于非洲来说,我们又重新关注了非洲,而日本1993年的时候,我们就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在1995年的时候朱镕基认为向非洲投入是一个很大的机会,所以对外的外援进行了重新的调整。2002年的时候,中国明确表示,中国必须给非洲大陆提供一些贷款。我们只是给他们钱,像具体的比如说给他们用于教育和其他的方面。 我个人的观点是这样的,第一我认为目前对非洲的外援并没有有效的促进非洲的可持续性发展。第二点,放手不干预,也就意味着我们没有要求非洲国家改变自由原则。因为中国开放银行提供了长期的利息贷款,而且要求中国参与这些项目。但这实际上并不是政治意义上的原因,或者说是外援。我认为可以找到有效途径,促进中国和非洲国家的友好合作,非洲的复杂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其中有一点,非洲问题的最终解决到底是靠什么呢?那就是让非洲的国家进入全球的主流基础当中,一部分是给非洲一些施舍,或者是慈善,应该是让非洲实现国有化,这当然才是核心问题。否则的话非洲就有更多的问题,而且内战将会不断。因此不能是说给非洲一些施舍,让他喘一口气就可以了。如果我们就这种保持共识的话,我们的核心问题就是避免在解决非洲问题的时候采用一刀切的办法来处理。我去过达尔福尔,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边界的存在,没有边界的概念,这是我要说的第一点。 第二点就是中国欧洲和国际发展研究结构应该考虑采取联合的行动,尤其是处理脆弱国家的问题,这种愿景应该是与共同的立项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不能把非洲作为生产力实现的一个地方,那么我们的共同利益就不能实现。我去过很多非洲国家的首都,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财政部和外交部,实际上他们尽管是受到了很多各方面的援助,但是对他们并不是很满意。希望中国还有其他一些国家能够有这样方面的例子供我们借鉴,实际上这样的例子很少,特别是实现非洲这样的一个行业,这样通过一些成功的例子,让非洲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实现产业化的发展。 2006年11月份的时候,在北京我们有一个中非高层论坛,28个非洲国家领导都来到这里开会,其中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大的研究项目,就是在五个非洲国家建立工业园区,其中一个是在埃及,很快就要上马了。之外,我可能说得有点太局限了,如果要让我做一个小结的话,我们可以考虑,要建立机制性的和其他的办法,使得各地相关方能够让非洲有一些积极的变化,而且让其他的一些非洲国家看到这一点,这样他们也愿意加入其中。这就像世界银行在1989年之后和中国合作一样,这样的话给非洲树立很好的样板。我在这里只是做了一个介绍,如果是大家坚持的话,我可以把我所讲的东西写成一篇论文提交给大会,如果你们坚持的话,谢谢! 文章选自搜狐财经
2016年3月23日 -
查道炯:东盟可以既与美国结盟又与中国结盟吗
查道炯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学术专家委员会专家。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CCG学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查道炯撰文指出,在安全关系方面,必须留意各国对局势评估的差别和不安全感的来源。有人认为,东盟国家既可以与美国结盟,换取美国的军事保护,借此获得安全感;同时又可以为经济发展与中国结盟。这个理论听似聪明,而且可能极有吸引力,但却是错误的。这篇文章具有一定参考有意。 1991年7月,中国与东盟首次正式对话,当时时任外交部长钱其琛以磋商伙伴的身份出席了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自此之后,中国与东盟之间已经发展出多层关系网络,覆盖安全、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所有范围。 2003年,双方在2003年发表《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标志双方的良好关系达到高峰。而在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之时,国家主席习近平更倡议与东盟携手建立更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各国关系的长远发展制订蓝图。 中国支持促进东盟和成员国更繁荣、更强大,并加强东盟在区域合作方面的核心地位。而2015年成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协议又是另一个里程碑。 中国- 东盟国防部长非正式会晤早前于北京举行。这是各相关国首次举行此类会晤,也反映中国欣然接纳“东盟式”的安全对话与合作。由于防务安全可说是中国与东盟之间最后一个需要制度化的重要领域,所有11个国家应该借助此次机会,同意定期举行部长级防务磋商。 在安全关系方面,必须留意各国对局势评估的差别和不安全感的来源。有人认为,东盟国家既可以与美国结盟,换取美国的军事保护,借此获得安全感;同时又可以为经济发展与中国结盟。这个理论听似聪明,而且可能极有吸引力,但却是错误的。 首先,这个理论贬低了东盟成员国的相对实力。例如,东盟成功让非区域性国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当中包括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俄罗斯、韩国和美国,这就足以证明东盟拥有不容忽视的力量。换句话说,东盟拒绝任何国家为其作担保。 其次,东盟地区的和平对中国追求和睦的外在环境极为有利。双方都从冷战时期地缘战略的分界明白到一点,即建立军事或意识形态阵营根本不能带来安全感。有预测指中国将成为东盟地区的威胁,然而中国曾参与由联合国组织、解决柬埔寨和东帝汶内部冲突的调解行动,这应是反驳此说的有力依据。从9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合作项目日益增加,为中国带来显著的好处,包括不用再担心东盟会变成反华联盟。证明自己是个威胁,对中国有何好处? 最后,东盟地区没有任何资产可以引致中美两国之间发生冲突。有人猜测,国际运输航线(尤其是马六甲海峡)的通行权会是例外。如果中美的竞争激化到需要拦截来回两国港口的商船,为何他们一定得选择马六甲海峡一带呢?此外,在那里进行任何行动可能会导致沿岸国家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采取自卫行动。最重要的是,该海峡连接了世界各地的经济体。如果把此区当成处理双边分歧的战区,没有国家担当得起后果。总之,中美两国基本上不可能把它变成“阻塞点”。 那么南海呢?领土主权的争议对中国和东盟来说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中国和所有成员国代表的确于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也已经同意与成员国磋商“南海行为准则”。然而,各国的最基本共识是同意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而且不能让非相关国对领土主权的核心问题有发言权,以免争端变得更加复杂。 这并不代表海洋问题不能成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认可议题。事实上,中国和东盟对确保航行自由的重要性几乎意见一致,对海域和空域作非军事用途的规矩和准则也几乎没有任何争议。因此,航行自由得到保障。 当航行自由的原则被应用到海上军事用途时,其实仍然具有争议。有些国家以“海上自由”来支持他们声称专属经济区(EEZ)是公海向内延伸的说法。与此相反,许多沿海国视专属经济区为各自领海向外的延伸。他们对于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出现纷争,而且也随着基线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各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达成协议:专属经济区既非公海,也非领海,而是自成一类。 中国与某些国家(特别是美国)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中国坚持有权管豁外国军队在其专属经济区和领域所进行的活动,但东亚国家对此没有统一立场。同样地,多年来中美之间的事宜一般都不牵涉军事行动,而是涉及在中国专属经济区范围内的美军测量船或侦察船。军事测量容易出现问题,因为即使情报活动可能只是为了军事目的,但这些数据可能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因此与其权利(资源)和责任(保护海洋环境)有关。 要解决东亚专属经济区内的权限问题,尤其当中涉及军事行动时,必须采取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国际法将此问题视为国际公共利益,这种做法是有用的,甚至是必须的,但仍不足以维持良好秩序。 各方必须就法律问题达成协议,加强地区海上安全,但这个过程必然旷日持久。无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文有多少种解读,但无论如何,鲜有政府能够改变自己的公开立场。同时,我敢说,在东亚地区内,虽然各国也在海岸巡逻和扩充武器装备方面互争长短,但没有任何一方能承受首先开火的后果。换言之,避免冲突很可能继续成为游戏规则,我们评估亚洲地区海上安全的程度时也不应夸大危机。 因此,要拓展海上安全合作,应从加强非军事用途的安全领域入手。这应该包括长期合作打击抢掠和攻击船只的海盗,并合作起诉违法者。在打击海上跨国罪行方面,东亚国家应以打击非法贩毒的经验为先例:一个国家可行使司法权起诉罪犯(不论其国籍),而不会受到他国阻止。 商船穿梭于各个海域,其航行安全也是另一个可加强区域合作的范围。各国应视之为国际公共利益问题,互相敦促和协助,无论通过的船只挂着哪一国的旗帜,都为其提供安全航行措施。 商务客机大部分都需要飞越海洋上空,这同样是公共利益的问题。我建议东亚地区进一步合作,包括对所有越洋商务客机实行实时追踪机制。马航MH370灾难的初期搜索行动带出了一个教训,就是发生事故后国际间应自动合作进行搜救。随着东盟经济共同体逐步建立,加上中国及其他区外经济体加强在东南亚的投资,可以预料航机载客量将不断增加,加强合作以提升区内的航空安全也事在必行。 渔获是大多数东亚人民的重要食物来源。出于习惯,渔民会随鱼群迁移而改变捕鱼地点。各国在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执法,这毫无疑问是国家主权,必须受到尊重。因此,受影响的国家应该就地区安全达成共识,定下彼此均认同的底线,以人道立场处理涉嫌越界的渔民。 鼓励各国国内相关业界的合作也有助保育海洋天然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若有本地业界人士参与,国家间合作的条款和承诺会更为有效。事实上,本地业界人士和非政府持份者可以向外交政策机构提出合理又可行的合作建议。 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推行国防合作建议的程序,一般是先提高关注,再提出新的机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制定双边援助机制,以提高处理能力。此外相关国家之间也必须保持友好关系,并推出一系列计划。东亚地区已经走过了漫漫长路,有能力维持总体安全水平。东盟的包容原则在过去起了不小作用,也应继续指引未来的发展,中国与东盟共同体之间的联系,背后的理据也在于此。本文选自和讯网,仅代表专家观点,不代表机构立场
2016年3月23日 -
查道炯:亚洲价值观最终要落实在提高亚洲人民生活水平上
2015年7月12日,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举办的“全球命运共同体与中国企业发展新思路--2015中国与全球化圆桌论坛”在北京银泰柏悦酒店举行。这是国内首次探讨全球化与全球命运共同体的论坛,也是国内智库首次举办的广泛汇聚官、产、学各界精英的圆桌论坛。80余位官、产、学各界精英汇聚一堂,共同把脉全球化浪潮,探寻中国企业全球化路径。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CCG学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查道炯在“圆桌论坛二:从亚洲价值观到亚洲共同体”上发表以下演讲。本场议题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秘书长苗绿主持。 国内这些年提出TPP不符合中国价值观,离中国较远,其中一个核心点,就是TPP里要求集体谈判。回想一下,2009年,国内批判TPP的声音里说这是动摇了我们社会主义执政的根基,怎么可能在工会之外允许工人另立工会。特别是劳工,这岂不是要另立新党,弄得很严肃。经历这么些年我们的认识也在变化,价值观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它是经书里来的,特别是宗教里头。刚才金老师讲的国际政治,人为什么而活,经书里是有的,也不可能由一个宗教来统一所有其他的宗教。有一些矛盾是正常的。 第二,不进入经书也不进入学者的讨论,大家约定俗成的价值观。比如一些中国游客到香港,在国内妈妈让孩子在马路边上方便大家也就最多捂着鼻子,但香港不接受,这就有价值观。泰国的寺庙里不允许随便洗手洗脚,这就是价值观。这存在不同社会里,不管他说什么语言,不管什么政治体制约定俗成的。 第三,作为一种决策的指导,决策的指导里分内政和外交,这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或者为了证明自我文明或执政道路是正确的。我来之前做了一个有意思的跟踪。1994年,新加坡把一个美国青年,14岁打了鞭型,因为这个青年偷了新加坡的公共设施,而且在一个汽车上涂鸦了,给他鞭刑了六下,当时这是新加坡和美国之间的一大争议,因为这个事儿在美国不是个什么事儿。体现下来就是价值观。今年3月7号,有两个德国的青年在新加坡的城铁车里涂鸦了,新加坡把这两个追捕了,这两个德国青年住在澳大利亚,追到马来西亚把他追回来了,一个21岁,一个22岁,还是给他判了监刑和鞭刑,没有引起很大的国际上的争议。当然对新加坡来说,这是它的价值观,一以贯之。我们的意思是有争议,但看看争议是什么,在多大范围内。 第四,不管你的价值观怎么说,怎么做?刚才邱老师说的,中国是不是要扛这个大旗,外交上所谓奋发作为,来个新的模式,亚洲新模式,亚洲价值观,我想他们讲的是这个意思,回答也是一样的,不要举这个旗,尽管不举这个旗,海外也会有它的评论。因为原本他对文明的理解、对交往的理解就是不一样。 对我个人来说,看亚洲价值观基本上是三个结论。 第一,亚洲价值观,要不要在之前把它简化为中国模式、外国模式,东方文明、西方文明,或者在后面有一种洋洋得意,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或者一种复仇。 第二,对内对外都需要解释,但这个解释的时候往往会引起误解,比如说“亲诚惠容”这四个字,周边的国家不是一般的害怕。什么叫“亲诚惠容”?你要跟我亲就亲,你说你有诚意我就非得接受?我们是平等的,凭什么要你来优惠?你容忍我,你容纳我?这回到了朝贡体系,我本人做的调研更多的是在东南亚这些国家。我们讲的另外一点,远亲不如近邻,在博鳌的会上就有同事问我,什么意思?你离我远一点,就有点亚洲成了亚洲人的了,跟我没事儿了。这种解释,可能中国人的用词,是有道理的。但在另一个语境是容易引起误解的。 第三,终究价值观作为一个话题,它会是众多的国际事务里或者治国理政里会有上升会有下降。但现代工资集体协商(我们不叫集体谈判,名词有所变化),更多的是把这个落到实处,让农民工开始集体协商工资,远远比由各级官员当官为民做主去给农民工讨薪要钱要好。所以,价值观的讨论不能停留在外交官的你说我、我说你,落在学者说的层次上,最终要落在行动上。让老百姓的生活过好,来华工作人员的待遇搞好,到国外经商,把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在大家都认可的平台上更好地交流,落到实处。 最后,利益共同体到底是什么,还说不清楚,而且不科学。共同体不是说说而已,欧盟、东盟叫共同体,共同体必须可操作。亚信会议的讲话引起国外那么多的评论,就是因为有些话说过头了,或者很容易引起误解,这不是外国人蓄意的。这不能是我们在这个地方,在奋发有为的方针指导之下创一些新词,自己内部动员。 第二句话,现在的局面没有那么糟糕,也就是说亚洲的安全,坚持一条底线,不要把亚洲、东亚搞成中东和阿拉伯的翻版,相互之间打或在外面找代理人来打,这个底线说清楚是可以接受的。这是普世价值或共同价值,也就是不要在中国家门口生事儿。说白一点,亚洲不可能成为中东、阿拉伯地区。 第三句话,我自己看,“一带一路”的论证下提出这五个相通就已经非常不错了,你把这个事情做好了,后面能不能做成事情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总之,有一种担忧。作为学者,我们现在太急于创造新名词,新表述。我觉得建设共同体把这几个相通做好了,而且这几个相通也是外国人能听懂,大家认同的东西。(注:以上发言根据CCG主办的2015中国与全球化圆桌论坛论坛现场速记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2016年3月23日